一家三口被马路“飞车”撞亡,凶手可能判死刑吗?

马俊哲律师 2025-04-23 11:54:55

一家三口被马路“飞车”撞亡,凶手可能判死刑吗?本案核心:是“意外”还是“故意杀人”?

2024年10月2日,江西景德镇一名20岁司机廖某宇因与女友争吵,竟将车速飙至129km/h(限速40km/h),直接撞飞过马路的一家三口——31岁的丈夫、30岁的妻子和不满1岁的婴儿,三人全部遇难。检方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但廖某宇仅承认“交通肇事罪”,为什么?因为罪名不同,结果天差地别。

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比如司机因疲劳驾驶、疏忽大意酿成事故。根据《刑法》第133条,最高刑期仅7年。

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故意犯罪”,比如明知超速会害死人仍放任不管。根据《刑法》第115条,致人死亡最高可判死刑。

本案关键点:

1、主观故意:廖某宇与女友争吵后,连续14秒将油门踩到底,车速从40码飙至129码,同车人多次劝阻无效。这种“明知危险仍加速”的行为,还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这就属于间接故意。

2、客观证据:车辆后台数据显示,撞击前0.4秒才刹车,但车速仍超100码。司法鉴定证实,刹车系统完好却未启用,证明廖某宇“不是慌乱失误,而是故意放纵”

为了让大家更好理解,我们来看看之前的一个案例。2023年杭州飙车案中,司机因持续超速致2死1伤,最终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这个案例和我们今天说的廖某宇案有相似之处,都是因为驾驶者的危险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造成了多人伤亡。

那回到廖某宇这个案子,法院后续可能会怎么判?根据刑法规定,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考虑到廖某宇造成了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从过往类似案例来看,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可能性较大。但是最终判决结果,法院还得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廖某宇有没有自首、立功表现,有没有积极赔偿死者家属取得谅解等。

这场“生死时速”的审判,不仅关乎廖某宇的生死,更拷问着每个人的良知:当情绪冲昏头脑时,能否多想一想,方向盘上系着的,是千万个家庭的幸福。法律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但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我们期待公正判决,更希望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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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哲律师

简介:分享法律知识、传播正能量、《律战行动》月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