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事假属于劳动者正当权利
《劳动合同法》虽未明确规定“事假天数”,但赋予劳动者事假请求权。
根据《民法典》第26条,子女对父母有法定赡养义务,公司不得以规章制度剥夺劳动者履行法定义务的权利。
法院认为:癌症晚期病危属于“必须本人亲自处理”的紧急情形,公司未批假构成“滥用用工管理权”。
机械执行制度违反公序良俗
公司《员工手册》虽规定“请假需审批”,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章制度需合法、合理、合情。
法官特别指出:癌症病危与普通事假存在本质区别,公司未考虑“孝道伦理与生命权优先性”,构成“严重程序瑕疵”。
违法解除的代价
赔偿金计算:李某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9460元)× 工作年限(6年)× 2倍 = 113520元。
警示意义:企业违法成本=员工2N赔偿+社保补缴+雇主品牌损失。
二、维权启示:紧急请假如何避坑?▍事前防范
优先使用法定假
父/母病危可先用带薪护理假(部分省份已立法,如北京15天/年、浙江5天/年)。
若当地无护理假,优先使用年假(公司不得拒绝)。
书面申请+证据链
必须通过邮件/OA系统等可留痕渠道提交申请(微信聊天记录可能被认定为非正式流程)。
附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 医院诊断证明(需加盖公章)。
▍事中应对3. 超期未批视为默许
若公司24小时内未回复,可参照《民法典》第140条“默示同意”规则离岗,但需每日汇报情况。
警惕“不批假=旷工”陷阱
即使公司未批假,只要员工能证明请假事由正当性(如病危通知书),法院通常认定企业违法解除。
▍事后救济5. 三步维权法
第一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留存《投诉回执》);
第二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金+未休年假3倍工资);
第三步:民事诉讼(若公司拖延支付)。
三、企业合规警示录制度需留“应急出口”
建议在《员工手册》中增设“重大疾病照料假”(建议3-5天/年),明确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病危通知书。
柔性管理>冷血执行
本案公司最大败笔:父亲去世当日发出解雇通知,次日又发慰问金。
合规建议:紧急事假可先批后补材料,同步启动员工心理援助(EAP)。
四、写在最后:法律是人性的底线这起判决传递的不仅是司法对“孝道”的守护,更是对资本冷血的鞭挞。当病危父亲与公司考勤制度狭路相逢,法律的天平永远会倾向生命与人性。
记住三个维权密码:✅ 紧急事假必须书面申请+医学证明✅ 公司不批假≠旷工(保留沟通记录)✅ 违法解除可获2N赔偿(工作N年拿2N月薪)
(如果你也遭遇过“请假困境”,欢迎在评论区分享经历,让更多人看到劳动者的真实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