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彩礼”要不回?德国法院判决引发争议:宗教习俗为何碰壁法律底线?

山城律评 2025-04-26 20:30:33

导语

一场因8000欧元彩礼引发的跨国官司,撕开了传统习俗与现代法律的价值碰撞——当婚姻被标上价码,当女性成为“交易品”,法律会站在哪一边?德国法院的一纸判决,给出了震撼答案。

一、案件回顾:8000欧元彩礼,一年婚姻血本无归

2007年,一对信奉耶兹迪教的男女在德国缔结婚姻。根据教派传统,男方家庭向女方父亲支付了8000欧元彩礼(约合6~7万元人民币),作为结婚的前提条件。然而,这段婚姻仅维持不到一年便告破裂:新娘因遭受丈夫的身体和性暴力愤然离家。男方家庭随即起诉,要求女方退还彩礼。他们坚称:“按习俗,婚姻不满一年,彩礼必须退还!”但德国法院的判决却让所有人意外——一分钱都不用还!

二、法院狠批:这不是彩礼,是“人口买卖”

哈姆高等州法院在判决中直指核心:“这份彩礼协议,从头到尾都在践踏人的尊严!”根据《德国民法典》第138条,法院认定该协议违背善良风俗,属于无效法律行为。四大理由刀刀见血:

“婚姻自由不是商品!”8000欧元天价彩礼,直接给婚姻标上价码。法院怒斥:“只有付得起钱的男性才有资格娶妻,这等于剥夺了女性自由选择伴侣的权利!”(《德国基本法》第6条)

“新娘竟成‘交易品’?”彩礼钱直接交给女方父亲,新娘分文未得。法院尖锐指出:“双方家庭讨价还价,像在菜市场买白菜!新娘的人格尊严被彻底物化。”(《德国基本法》第1条)

“天价远超礼节,赤裸裸的买卖!”8000欧元远超象征性赠与,法院认定这是赤裸裸的经济交易:“这不是祝福,是买断婚姻的价码!”

“别拿伊斯兰Mahr当借口!”法院特别澄清:伊斯兰教的“Mahr”(婚前赠礼)制度与本案截然不同——Mahr是给新娘的保障金,离婚时可带走;而本案彩礼进了女方父亲腰包,新娘反成受害者。

三、判决深意:宁可让钱打水漂,也要断了“卖女儿”的念想

根据《德国民法典》第817条,法院判决男方无权索回彩礼。法官强硬表态:“让支付者自己吞苦果,才能彻底杜绝这种陋习!”背后的逻辑一针见血:

经济威慑:若允许退还彩礼,等于变相鼓励“买卖婚姻”;

保护弱势群体:避免女性因彩礼背负“还债”压力,被迫忍受暴力婚姻;

捍卫宪法价值:婚姻自由和人格尊严,高于任何宗教习俗。

四、启示中国:彩礼乱象能否照此“猛药”?

此案对中国同样具有镜鉴意义。近年来,国内“天价彩礼”导致骗婚、因婚返贫等乱象频发。尽管中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司法实践中,彩礼返还纠纷仍常陷入“和稀泥”式调解。

德国判决的启示在于:

法律必须亮明态度:对物化女性、绑架婚姻的彩礼,应直接认定无效;

保护受害者优先:若婚姻因家暴等过错破裂,过错方无权索回彩礼;

切断利益链:让支付者自担风险,从源头遏制彩礼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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