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机托管”陷阱:空手套白狼
案例:四川广汉彭某某团伙以“矿机托管”名义,通过赠送礼品吸引老年人听课,承诺年化收益超50%。实际资金未用于挖矿,而是拆东墙补西墙,造成268万元损失。
手法:利用老年人对新技术陌生但信任“实体投资”的心理,虚构矿机、伪造收益数据。
“杀猪盘+虚拟币”连环套
案例:蚌埠于女士被冒充“现役军人”的骗子诱导投资USTD虚拟币,代管账户显示日赚5万,实则沦为洗钱工具,被骗13万元。
手法:感情诱导→伪造高收益→利用虚拟币匿名性转移赃款。
虚假交易所“关门打狗”
案例:深圳熊某某团伙自建“共治交易所”,操控虚拟币价格制造虚假上涨,吸引投资者用泰达币充值后卷款1.5亿元跑路。
手法:仿冒正规平台界面,后台操控交易数据,限制提现。
【法律警示:虚拟币骗局为何难逃法网?】罪名认定
集资诈骗罪:虚构项目吸收资金(如矿机托管),主犯最高可判无期(案例1主犯判18年)。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技术团队搭建虚假平台,明知犯罪仍提供支持(案例5程序员获刑3年)。
盗窃罪:截留用户虚拟币(案例5中程序员盗窃未遂亦被追责)。
量刑关键
涉案金额:超50万即属“数额特别巨大”,量刑10年起(案例5主犯涉案1.5亿判15年)。
分赃比例:主犯与从犯区分明确,案例1中财务人员吕某退赃17万获轻判。
维权难点
赃款追回率不足20%:虚拟币通过境外交易所洗钱,资金流向难追溯(案例3中于女士被骗款未追回)。
【防骗指南:三招守住钱袋子】识破“高收益”话术
“国家扶持项目”“军方内部渠道”(案例3);
“保本保息”“托管无忧”(案例1)。
警惕话术:
验证方法:登录国家反诈中心APP查询项目备案,或拨打96110咨询。
拒绝“代操作”陷阱
允许他人远程控制手机(案例3中于女士共享屏幕致账户被盗);
线下现金交易虚拟币(案例8中假钞换真币套路)。
高危行为:
守住“两不”原则
不轻信陌生人:尤其是婚恋平台认识的“优质对象”(案例3、9均涉杀猪盘);
不碰非官方平台:国内无合法虚拟币交易所,所有宣称“合规”的APP均为仿冒(案例10中火币清退期诈骗)。
【结语:虚拟币不是法外之地】虚拟货币的匿名性与跨境流通特性,使其成为诈骗重灾区。但法律早已亮剑:
对受害者:即使虚拟币非法,被骗后仍可报警,警方按实际损失金额立案(案例5中按泰达币购入价计算案值);
对从业者:技术中立不护罪,参与开发、运维均可能构成共犯(案例6强调技术帮助者罪责)。
正如法官在案例5判决中所言:“虚拟币的数据属性只是载体,诈骗的本质仍是掠夺他人财产。”当骗子用“高科技”包装旧套路时,记住:不贪、不信、不转账,才是永恒的防诈铁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