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热点问答(五):赡养老人、大病医疗易错点

如何交钱 2025-04-08 02:54:07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热点问答(五):赡养老人、大病医疗易错点汇总。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纳税人应当在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按现行规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以下7项内容: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住房租金、大病医疗、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

下面详解赡养老人、大病医疗两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易错知识点,供您参考:

一、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但其他兄弟姐妹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3000元/月扣除?

可以。

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3000元/月扣除。

二、大病医疗支出中,纳积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这种跨年度的医疗费用,是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吗?

不是。

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时才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

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因此,该医疗费用支出属于是第二年的支出。

三、在私立医院就诊可以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吗?

对于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只要纳税人看病的支出在医保系统可以体现和归集,则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四、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如果都在丈夫一方扣除,扣除最高限额为8万元吗?

不准确。

夫妻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丈夫一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五、纳税人配偶及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均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吗?

不准确。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本人或配偶扣除。

六、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吗?

不可以。

目前未将纳税人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七、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是住院治疗的医疗支出才能扣除吗?

不是。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八、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自付部分包含医保报销的起付线下的自付部分吗?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并未对医保报销起付线有所规定,因此只要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即可。

附:7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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