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今天来讲一个发生在江苏无锡的真人真事,这事得从一桩喜宴说起。新娘子卢女士是广东汕头人,嫁到无锡好几年了,平时难得回趟娘家。赶上亲妹妹要结婚,卢女士想着父母操办婚事开销大,就自告奋勇要负责置办喜宴用的香烟。
卢女士跑遍无锡各家超市,前前后后买了四十八条软中华,花出去三万三千六百块钱。要我说这中华烟可是硬通货,在广东办喜事用这个倍儿有面子。她盘算着把这些烟打包寄回汕头老家,省得自己开车带回去麻烦。可谁成想,这边快递员还没上门取件呢,烟草局的人突然就找上门了。
执法人员当场把这批烟扣下了,开出一张一万零八块的罚单,理由就一条——没有准运证跨省运烟。卢女士一听就炸了锅:"我自个儿买来办喜事用的,又不是倒卖的,凭啥罚我?"她当场就把罚单揉成团摔地上,扭头就找法院告状去了。
法庭上卢女士掰着手指头说理:头一条,这烟是自家办喜事用的,超市小票都在呢,又不是贩子倒货赚差价,哪就扰乱市场了?第二条更气人,邮政法规写得明明白白,除了邮局的人谁都不能随便拆别人包裹,可烟草局的人连个邮局工作人员都没带就拆了她的快递。第三条说到重点了,卢女士反复强调自己就是个普通老百姓,哪知道寄几条烟还要办什么准运证?快递公司的人也没提醒过不能寄啊!
烟草局这边也有说法,他们说接到群众举报才去查的,当时是跟邮政局联合执法,程序上挑不出毛病。还翻出法规条文,说跨省运五十条烟以上才要准运证,但卢女士的情况特殊——她是在江苏买的烟要运到广东,这就算跨省运输,哪怕四十八条也犯忌讳。更关键的是卢女士拿不出在汕头当地买烟的证明,这就坐实了无证运输的罪名。
主审法官最后拍了板:国家规定跨省运烟必须要有准运证,卢女士这四十八条软中华从无锡寄到汕头,正好撞在枪口上。虽说数量没到五十条,但跨省运输的性质摆在那儿。至于拆包裹的事,法院认定烟草局这次是和邮政部门联合行动,程序上没问题。这一万块的罚款按烟价三成算,也符合处罚标准。
官司打输了,卢女士只能认栽交了罚款。后来她自己开着车,把四十八条烟从无锡运回汕头,这一趟油钱过路费加上罚款,里外里多花了一万多。逢人就叹气:"早知这样,当初就该查清楚再寄,省得吃这哑巴亏。"
这事儿传开后,街坊邻居议论纷纷。有人说烟草局管得太宽,自家用的烟又不是倒卖,何必上纲上线。也有人说国家管控烟草运输自有道理,要是人人都这么寄烟,市场非得乱套不可。还有明白人算过账:要是卢女士不寄快递,自己开车带四十八条烟回广东,按法律规定其实是可以的——个人随身携带不超过五十条就行。偏偏她图省事选了快递,结果栽在跨省运输的规定上。
要说这事给咱们提了个醒,有些东西看着平常,运输起来还真有讲究。特别是像烟酒这类国家专卖品,不同地方有不同规矩。下回要是遇上类似情况,最好先到当地烟草局问个明白,该办的手续不能省。别像卢女士这样,本来是给家里帮忙的好事,结果闹得又赔钱又糟心,喜宴上发烟的时候心里都得泛苦味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