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汉子遭4人围殴咬伤施暴者反被拘判决书惊呆全城:自卫何罪?

小丁娱评 2025-04-06 11:44:35

咱们今天讲个停车位引发的故事。辽宁辽阳有位周师傅开车去市区办事,找停车位可把他愁坏了。眼瞅着商场附近有个空位,方向盘刚打过去,突然窜出个中年妇女,两手叉腰挡在车位中间:"这地儿我们占下了,车马上来!"

周师傅摇下车窗好言好语:"大姐,公共车位不兴占位啊。"谁料对方嗓门比他还大:"我说占就占,我们家车拐个弯就到!"正说着,一辆白色轿车打着双闪开过来,下来两男一女,带头的是个穿花衬衫的壮汉。

"咋回事?敢欺负我媳妇?"花衬衫一把揪住周师傅衣领。周师傅刚想解释,旁边穿工装裤的小伙抄起路边的铁锹把就往他腿上抡。监控录像里看得清楚,四个人把周师傅围在车头前推搡,穿红裙子的女人伸着长指甲往他脸上挠。

混乱中不知谁喊了句"揍他",拳头雨点般砸下来。周师傅本能地护着头蹲下,突然感觉后脖颈被人掐住,原来是花衬衫的老丈人从后备箱摸了把镰刀,刀刃擦着他耳朵划过去,羽绒服当场开了个大口子。老头骑在他身上挥拳时,周师傅情急之下张嘴咬住了对方大拇指。

警车赶到时,地上散落着扯掉的纽扣和半截铁锹把。派出所里,民警给双方做了笔录。三天后周师傅接到通知:咬伤他人手指构成殴打,罚款500块还要蹲十天拘留。他捧着处罚决定书直发愣——自己挨了顿揍反倒成打人的了?

周师傅一纸诉状把公安局告上法庭。开庭那天,他掏出行车记录仪储存卡:"您瞅瞅这段视频,四个人围着我打,镰刀都亮出来了,我咬他手指那是保命啊!"说着撩起袖子,胳膊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还没消。

公安局的人说得头头是道:"他挨打时候还手就是互殴!法律上这叫'斗殴双方都在追求损害对方',哪来的正当防卫?"还搬出本《治安管理处罚法》解释条文,说国家没出过正当防卫指导意见。

法官戴着老花镜反复看监控,突然指着屏幕问:"这老头拿镰刀划人衣服算不算行凶?被按在地上打还不能自卫?"转头又问民警:"案发当天怎么没给受伤老头做笔录?三个月后才补材料,这程序合规吗?"

最蹊跷的是对方那几个人的处罚。周师傅当庭揭发:"我起诉之后,他们才给那伙人开罚单,拘留回执上连公章都没盖!"旁听席上一片哗然,有个戴毛线帽的大爷嘀咕:"这不摆明欺负老实人么?"

法院调来完整监控,发现关键细节:花衬衫一伙人先是占车位,接着推搡,最后升级到抄家伙。周师傅全程都在后退躲避,咬手指那下确实是被按倒在地时的本能反应。法官当庭宣判:"撤消公安局处罚决定!五十块诉讼费他们出。"

公安局不服上诉,二审法官说得更明白:"不能随便定互殴!当时周师傅孤立无援,对方持续攻击,这时候还手属于正当防卫。"终审判决书下来那天,周师傅在法院门口碰见当初办案的民警,对方讪讪地说:"老周啊,这回算我们工作疏漏。"

这事在县城传开后,茶馆里天天有人唠嗑。开小卖部的王婶说得实在:"要我说,遇见不讲理的该躲就躲。可要是躲不开,总不能站着挨打吧?"修车铺张师傅接话:"可不是嘛!上次有个醉汉砸我店,我拿扳手挡了下,警察还说我们互殴......"

如今周师傅车上常备两样东西:高清行车记录仪和打印好的二审判决书。他说下回再遇着占车位的,先锁车报警,绝不硬碰硬。倒是那个花衬衫一家再没在商场出现过,街坊们传说他们搬去邻县了。

这故事您听着耳熟不?要搁您身上会咋办?咱老百姓过日子,既不能当软柿子任人捏,也不能冲动惹事。法律这杆秤,终究还是向着理字偏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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