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养老金调整通知发了吗?能否设置最低及最高增加金额?

王五说说看吧 2025-04-17 03:20:51

全国两会胜利闭幕的余温犹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民生保障的重磅承诺已悄然进入落地实施阶段。回溯历史轨迹不难发现,2020年和2021年的养老金调整通知均是在4月中旬由人社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这种时序安排既体现了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也兼顾了社保基金运行的周期性规律。

如今站在2025年的时间节点上,本月会否公布今年的养老金调整通知呢?理论上是有可能的,但截至目前相关部门的网站还没有相关的更新消息。

在政策正式发布之前,本文讨论一个话题,即在2025年的养老金调整中能否限定最低增加金额和最高增加金额,不足最低额的按最低额加,超过最高额的按最高额加。

比如,最低额为每月增加80元、最高额为每月增加140元。

(1)老张所在地的养老金方案计算他每月只能加75元,低于最低额,按照80元标准增加。

(2)老李的养老金增加额算出来是152元,超过了最高额,降低至每月增加140元。

(3)老刘的增加额是110元,既没有低于最低额又未超过最高额,就按照110元的标准调整。

我相信养老金收入较低的退休人员是很希望能够如此调整的,真正做到了“提低限高”。不过,这种调整方式存在几个问题。

一是对大量中等养老金收入人群而言毫无意义。大部分人的养老金既不是最高的10%又不是最低的10%,处于中间地带,这意味着他们的增加额在80元至140元之间,设置最低与最高增加额的政策对他们毫无意义,而这种意义不大的政策没有实施的必要。

二是低收养老金收入人员也可能吃亏。部分地区在常规养老金方案里设有“到龄增加额”,如山东规定对正好年满70岁、75岁和80岁的企业退休人员分别额外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

假设一位低养老金的山东退休人员今年调整时正好是可以享受“到龄增加额”的年龄,每个月常规加73元,同时还能获得290元的“到龄增加额”,一共增加363元。由于超过了140元的最高额,只能加140元,损失惨重。

三是削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政策引导功能。养老保险基金能够按时发放养老金的前提是有余额,而余额是由在职人员每月缴纳养老保险积累起来的,所以国家希望职工长期缴费、多缴费。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得让大家看到多缴和长缴是有回报的。

设置最低和最高养老金增加额会削弱这种功能,变相鼓励少缴费、短缴费,同时本打算多缴纳些养老保险的人也会没有了兴致。

当然,这种调整思路是可以探索的。

我的想法是可以设置最低增加额,但不要设置最高增加额。设置最低增加额是为了保证中低养老金收入人群每年至少能涨一定的数额;不要设置最高增加额,因为养老金高、涨幅高是因为工作时缴费多,人为设置最高增加额显然是不公平的。

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持续倾听民意、深入调研论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和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推动养老金政策更加公平合理、可持续,让每一位退休人员都能切实感受到社会发展带来的红利,安享幸福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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