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订婚强奸案”的终局揭晓,二审法院驳回被告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被告人席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且没有执行缓刑。考虑到席某某是在2023年5月被限制行动的,羁押期会折抵有期徒刑,意味着其刑期应该是在2026年年中到期,差不多还要被关一年多一点。
这起案件自在网上曝光至二审宣判已经历了20个月之久,引发舆论热议,对席某某是否构成强奸罪的讨论不断、意见也大相径庭,甚至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依然遭到大量质疑。从二审审判长回应记者的内容来看,本案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不存在什么问题。

此前,社会最关心的是对强奸罪定罪的证据是否充分。网传定罪主要证据只有一段电话录音,事实并非如此。电话录音只是定罪证据之一,并非唯一的证据,除了录音外还有下列证据,
1.席某某在侦查阶段供述与女方发生性行为的细节。
2.女方母亲的证人证言。
3.110接警员在接到女方报警后去电询问,席某某称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
4.行车记录仪中的音频资料。
5.女方手腕、双臂有淤青,卧室榻榻米上的窗帘被拉下、客厅的窗帘有被点燃的痕迹。
6.鉴定意见证实现场床单上的斑迹中检出席某某的精斑,以及席某某、女方的混合DNA基因分型。
7.席某某往外拖拽女方的电梯监控视频。

强奸罪的定义是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
席某某多次承认与女方发生了性关系、鉴定出男方精斑以及两人的混合DNA等证据,证明发生了性关系;女方主动报警、被强行拖进房间意味着其不愿意和席某某发生关系,后者违背妇女意志。
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存在强奸行为,根据《刑法》判处被告三年有期徒刑符合法律规定。

不过,我发现不少网友对二审结果十分不满,他们认为席某某不构成犯罪,持有这一观点的人不少,从相关内容的评论来看甚至超过了一半。
为什么在主审法官做出细致、耐心、有理有据的答疑解惑后舆论还是偏向于“同情”被告呢?在我看来,主要原因其实与本案的关系没那么密切,社会上存在已久的“男女对立”情绪是关键。
案子中的一个细节是订婚前男方家庭同意支付18.8万元的彩礼,并在结婚一年后将女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

2024年山西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441元,18.8万元的彩礼相当于人均收入的5.8倍,加名字意味着一旦离婚女方可以分得半套房子,价值在十几万元至几十万元之间。案发后,网上流传女方是因与男方在彩礼和房子上谈不拢才报警的,民众很容易将关注点从是否存在强奸行为转至钱的问题上。
近年来,对高彩礼的声讨越来越重,逐步演化为男女对立的具象化形式之一,本案是典型的例子,凸显出彩礼这一地方风俗已逐步成为“恶俗”,在推高结婚成本的同时可能成为引发各类社会问题的导火索。

另一方面,社会上存在打着维护女性权益的旗号寻求“特权”的情况,进一步加深了男女对立。
在中国,女性追求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妇女能顶半边天”早已深入人心,然而,极端女权的言语、行为不断挑战人们的底线。与维护权益不同,极端女权往往不讲义务、只谈权利,完全偏离权利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让人厌恶不已。
放任极端女权,甚至在网上出现了教授极端女权为自己谋取“特权”的方式以规避法律风险,加剧了男女对立现象。

大同“订婚强奸案”的争议更多是社会深层矛盾的缩影,当法律判决与公众情绪产生剧烈冲突时,我们不得不正视一个现实:男女对立议题已超越案件本身,成为撕裂社会共识的锋利刀刃。
法治社会需要理性对话,而非对立狂欢,司法机关用严谨的证据链条和明确的法律条文作出判决,恰恰是在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我们应该将更多精力放在缓解男女对立现象上,否则未来只会衍生更多社会问题,而与生育率息息相关的结婚对数可能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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