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起精神病人在大街上的伤人事件,这事发生在5月14日的贵阳街头。
根据当地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是精神障碍患者,持剪刀导致路边几名行人受伤。虽然伤者并没有生命危险,但仍然引发了轩然大波。
大家伙为什么会对此事如此关注,其根本原因还是之前就有精神病患者伤人之后没有受到惩罚的先例。
我们试想一下,假如我们遭遇了精神病人的袭击,你把他打伤了大概率要负法律责任,他把你打死了却什么事都没有,这个事情真的公平吗?
比如之前在山科大门口发生的精神病患者杀人事件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这个人之前就有精神疾病史。
如果他又刚好对社会不满,谎称自己杀人时刚好精神疾病发作,他可能还真不会受到任何惩处!
精神上有疾病绝不能成为免死金牌,如果这个社会对于这个群体太过于宽容,是对善良民众的不负责任。
如果真有精神性疾病,就应该责成家属认真看守。如果不能好好看守,出现了问题家属应该负同等责任。
有人质疑大街上那么多人,为什么没人敢去控制他,我猜这些路人中恐怕有以下几个想法。
第一个是,如果我上前控制他,一个不小心导致他受到伤害,我会不会受到法律惩罚?
第二个是,我上有80岁母亲,下有嗷嗷待哺的孩子,如果我受伤的话,我这个家可就毁了。
第三个是,此人手上拿着刀子,而我又手无寸铁,我很难是他的对手。
紧急避险是每一个人最起码的权利,我们没必要去道德绑架当时的路人。每一个人在发生事情的时候总是会质疑围观群众的冷漠。但站在围观群众的角度上,这却是他们的最优选择。
凶手已经被抓捕归案,接下来就要看他行凶时到底属不属于限制刑事责任人了,相信警方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案。
这种人渣压根就没精神病,他要有精神病为什么不进警察局砍?说白了还是脑子清醒得很,会找弱者砍,狗屁精神病,就该拉去枪毙,省得再害人!
宝马案,高铁互殴,一桩桩一件件,都是在湮灭人心
谁立法精神病不担责,这个人本身可能就是个精神病。或者说他的祖宗有精神病遗传[得瑟][得瑟][大笑][大笑]
没办法,精神病能杀伤的多是路上的行人,一般还是贫民平民区发生,要知道这些地方不可能有那些人居住。所以,精神病被各种保护不奇怪,毕竟,它们经常用这招脱罪
又是精神病???监护人死了吗???
精神病可以大开杀戒!
强烈呼吁,精神病伤人监护人应该承担刑事及赔偿责任!
这种武疯子真不该放出来
就直接拿东西把他干死!碰到我,不会有一个受伤,直接正当防卫被我干死!他的监护人不信,可以试试!我在白云区!
不能还手,还手是互欧,对方变成非故意杀人了
出警就应该当场击毙,留下事就多!
证[得瑟]是个好东西[得瑟]你有吗[得瑟]
他怎么不去砍他家人?….可惜奈何不了他,也没死刑……
精神病,更应该收到法律的制裁,说不定那天又发病了再次砍人,[得瑟]
精神病如果这么极端更应该判死刑,除了不能给社会做贡献,还是一颗社会毒瘤,指不定啥时候发作
杨永信呢~~~该你发挥了[吃瓜][吃瓜][吃瓜]
现场击毙不好吗?
1234 再来一次
24小时必须放人
这时候捅死他,会不会判死刑?
这种精神病可以不判刑,但必须在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天天电击,吃药
个人觉得精神病犯罪应该一样的处理 因为有病的都在精神病院出院了的都是好的[笑着哭]
都神经病了,直接凌迟了,节约点粮食
普通人不是人?
原来那些发动战争的都是神经病。
精神病罪加一等
精神病和保释就医茶某人的特权?
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吧,还随身带报告?
5151
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就应该关好,有伤人史的,应该直接监禁到死。不要谈人权,放出来那些被伤害到的老百姓,老人,妇女,孩子们,他们的人权谁来伸张?!
这种事越来越多了。
哪天仇视谁啦,咱们也可以学学这个突然发病[得瑟]
只要是精神病人的,国家成立一个福利院,全部关起来算了![捂嘴巴][捂嘴巴][捂嘴巴]
伤人精神病人必须关起来
三个想法都是人之常情,没毛病
人道毁灭吧
有精神病交给社区管理
免死金牌在手!谁敢不服?
对干这种监护人同责,你要么送精神病院关着,要么就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