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医方实施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术后患者出现梗阻性黄疸

乐正康康 2025-04-17 03:01:50

一、基本案情

2021年12月26日,原告因身体不适前往被告处治疗,入院诊断为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随后被告对其实施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共计住院15日。住院治疗15天后于2022年1月10日出院。出院诊断为:1.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2.术后胆汁瘘;3.肝损害;4.胆总管结石;5.脂肪肝;

出院医嘱为:全休一周、清淡饮食,避免剧烈活动及体力劳动,术后第七日视切口情况拆线,2周后门诊复查胆道核磁,门诊随访等。从出院诊断就能看出,胆道核磁显示:胆囊切除术后改变,胆总管中段未见显影,肝内外胆管轻度扩张,但被告并未对此进行诊断,其存在过错。手术过程是否正确需要经专业鉴定机构进行确认。

2022年1月21日,原告术后出现腹痛加重、巩膜黄染、全身皮肤黄染等症状,再次前往被告处进行检查,该院经诊断后告知原告系胆囊切除术术后梗阻性黄疸、胆总管梗阻、胆汁性腹膜炎、肝损害,在被告处住院治疗6天后于2022年1月27日出院,出院医嘱为建议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

被告向原告出具书面答复书一份,该答复书在事件经过中载明:患者因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收住在普外二科病区,保守治疗无效,实施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出院前核磁提示胆汁瘘、肝损害。

2022年1月29日,原告前往某医科大学某附属医院就诊。经医科大附属医院查看原告病历后发现:当地(被告某医院)胆道核磁回示:胆囊切除术后改变,胆总管中段未见显影,被告医院未采取相应措施,原告转院至医科大附属医院进行治疗。

入院诊断为:胆囊切除术后梗阻性黄疸、胆总管梗阻、胆汁性腹膜炎、肝损害。2022年2月10日,该院对其实施了胆总管修补成形术、胆总管探查术,住院18天后于2022年2月16日出院。

出院诊断为:胆囊切除术后胆总管狭窄、胆管炎、梗阻性黄疸、肝损害、肺部感染、电解质紊乱及低钾血症;出院医嘱载明:1.出院带药;2.加强营养;3.全休一月;4.出院3天,1周复查肝功能;5.三个月门诊随访等。该手术是因被告的诊疗行为过错导致,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患方观点

被告某州某医院在进行胆囊切除术时存在诊疗失误,损伤原告胆管并导致胆总管梗阻、引发相应并发症。后续的多次住院治疗不仅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同时给原告及家人的身心带来了巨大痛苦,被告应对其诊疗行为导致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三、被告某州某医院辩称

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没有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我方认为应当在40%承担责任,原告本身是由于间断右上腹疼痛四年加重一周,到我院入院治疗,并不是一个健康身体到我院治疗而造成的后果,其本身的病情就非常严重;

我院已经尽到了足够的告知义务和注意义务,不应当赔偿超过40%的责任,原告主张的医疗费不应当超过实际损失,医保报销部分不属于实际损失,法院不应当判决此项。

四、鉴定意见

1、热某前往某州某医院诊疗过程中,医方存在的医疗过错系主要原因;过错参与度建议60%;

2、原告热某,男,1984年4月25日出生,胆道损伤经住院手术治疗评定为X(十)级伤残。

五、法院判决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判决,被告某州某医院承担60%的责任,赔偿112,958.38元。

【本文素材来源于司法裁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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