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恐地发现,2025年1月20日施行的新《婚姻登记条例》对离婚冷静期只字未提!
这究竟意味着什么?

是立法时没有考虑到,忘了与上位法《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相协调?还是另有原因(比如民法典可能要修改)?
原因不得而知!

来源于益阳妇联公众号
按新婚姻登记条例第13条规定,确认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扶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当场予以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件。这一规定与民法典离婚一个月的冷静期是否矛盾?实践中如何执行?

来源于益阳妇联公众号
最后想问的是,现在协议离婚究竟还需不需要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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