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三恶少杀同学案一审出判,为何不处死刑?来看法律的特别规定

懂法君说法 2024-12-31 14:21:02
今日,河北邯郸中院对三少年杀害同学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某不予刑事处罚,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决不会缺席!恶少终于受到惩罚。 那么对于不满14周岁的人追究刑事责任,法律有哪些规定呢? 1.12岁以上不满14岁,犯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特别残忍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要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前提须报最高检核准。 3.审讯未成年人,需要通知监护人到场。 4.不满18周岁,犯罪不会被判死刑(包括死缓)。 5.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不公开审理。但是,经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其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员到场。 6.马某某为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一是因为马某某是从犯,未参与动手杀害行为;二是,审讯时他首先提供杀人现场等关键信息;三,虽未追究刑事责任,但需要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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