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晓军)近年来,罗湖法院坚持党建引领,深度挖潜业务领域优势,实现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工作同促进、共发展。罗湖法院清水河党支部将“以‘小’见‘大’ 司法为民”党建品牌与审判业务、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深度融合,将“小矛盾不出社区、大矛盾不出街道”治理目标落实在行动中。(《法制日报》2025.2.12)
在司法工作的进程中,有些法院可能在党建与业务之间徘徊,难以找到平衡与融合的路径。然而,罗湖法院却以实际行动给出了漂亮的答卷,坚持党建引领,实现党建工作与多项司法工作同促进、共发展,尤其是清水河党支部的做法值得称赞。
党建若脱离业务,就如同无根之木,缺乏坚实的支撑。一些法院党建工作看似开展得有声有色,但与审判执行、服务大局等实际业务相脱节,导致工作无法真正惠及民众。而罗湖法院反其道而行之,深度挖潜业务领域优势,让党建与业务紧密相连。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党员法官们以党建为指引,秉持公正、高效的原则,快速且妥善地处理案件,提升了司法效率和公信力。
罗湖法院清水河党支部更是将 “以‘小’见‘大’ 司法为民” 党建品牌与审判业务、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深度融合,这是一种创新且务实的举措。对比那些只注重形式的党建工作,清水河党支部将 “小矛盾不出社区、大矛盾不出街道” 治理目标切实落实在行动中。比如,在社区设立巡回审判点,党员法官主动深入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这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还将矛盾扼杀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
罗湖法院通过党建引领,让司法工作有了灵魂与方向。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使审判执行更高效,服务大局更有力,司法为民更贴心。这种成功模式为其他法院提供了范例,只要重视党建引领,将党建与业务有机结合,就能开创司法工作的新局面,让司法公正的阳光普照每一个角落。(作者单位:江油市雁门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