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死战友,毛泽东却为何力保他,后被授予开国上将

老朱讲历史 2017-11-24 15:08:18

“杀人偿命”是我国一句俗语,也是一句老话,很多人都会说,也会从内心深处相当的认同,认为这是相当合理的。“杀人偿命”从字面意思理解就是如果你杀死了人,就应该用自己的命去抵偿,也就是说杀人者必须死。这个原则在汉高祖进关时约定三章有关,第一条就是“杀人者死”,这也成为了汉朝刑事立法的一条核心原则。

当然后世将儒家文化融入刑法后出现诸多的杀人免责或者罪轻情形,但是杀人者死这个逻辑成为了中国人多年来不动摇的思维。所以“杀人偿命”的原则是人类文明史上比较原始的同态复仇思想,在我国尤甚。但是在大革命时期,此人开枪杀了一名战友,毛主席非但没有枪毙他,反而建国后授予上将军衔,他是谁呢?

这名开国上将就是大名鼎鼎的陈伯钧。陈伯钧原名陈国懋,于1910年生于四川省的一个农民家庭,年轻的时候就参加了红军,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立下了赫赫战功。陈伯钧参加了秋收起义,跟随毛泽东上井冈山,所以属于毛泽东嫡系中的嫡系。陈伯钧在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

但是在1928年初,陈伯钧手枪走火,打死了自己的战友吕赤。事情经过时这样的:陈伯钧在1928年的一次战役中,搅和了一支手枪,手枪锈迹斑斑,枪栓拉不动了。陈伯钧的四川老乡吕赤,和陈伯钧都是黄埔军校毕业的,见他缴获了一把破枪,就开玩笑的说:““什么破枪,值半斤铁,扔了算了!”陈伯钧非常喜欢抢,当然舍不得扔,就自己鼓捣,又是擦洗又是除锈的,这把破枪看起来也有半成新的了。

有一天,陈伯钧在院子里玩他的破枪,吕赤进来了,陈伯钧便笑着迎上去拿着枪得意地对他说:“我这枪可不是半斤铁了。”说着,陈伯钧便向吕赤展示他的成果。就在陈伯钧拉动枪栓的瞬间,枪膛中居然发射出一粒尚未退净的子弹。只听“砰”的一声,吕赤应声倒地。陈伯钧顿时惊呆了,待缓过神来的陈伯钧跪倒在吕赤身旁时,一切已无可挽回。

陈伯钧误杀战友,非常后悔,可是为时已晚。这件事反应到上级部门,首长们非常震惊。最后很多人一致认为“杀人偿命”自古以来都是天经地义,所以建议判处陈伯钧死刑。毛泽东说:“如今已死了一个黄埔生,要再杀一个黄埔生,就失去了两个军事指挥员。陈伯钧不是故意伤人,我看还是不杀为好。”

毛泽东让警卫员当着众人的面,判陈伯钧被打手心一百下,打到二十下时,大家求情保下。毛泽东是通过这种丢面子的方式来惩戒自己来平复战士们的情绪。陈伯钧在以后的几十年,英勇作战,以回报毛泽东的不杀之恩和战友的信任之恩。你认为当时陈伯钧应该杀人偿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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