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孩13岁结婚,9年不怀孕,将丈夫告上法庭,索赔50万

老朱讲历史 2017-11-15 00:07:13

​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女人的地位是非常低下的,女人必须遵从三从四德。三从四德是儒家礼教对妇女在道德、行为、养上进行的规范,已经形成一种根深蒂固的礼制,这种礼制比现在的法律还要管用。所谓三从就是指,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所以在封建社会,女子改嫁是非困坤难的,而女人主动提出离婚更是闻所未闻。

然而有这样一位女子,出生在1909年,她就是文绣。这一年是三岁的溥仪当皇帝,但是三年后,清朝灭亡了,溥仪退位了。溥仪虽然已为退位皇帝,但仍住在紫禁城内,生活费用由民国政府拨给,照旧过着皇帝的生活,其御茶膳房仍保留。所以,在用膳的奢侈,排场程度上毫不逊色从前皇帝生活。溥仪作为皇帝,后宫同样要选妃。

文绣的家里为了光宗耀祖,就让13岁的文绣去选妃。13岁的文绣已经出落的漂亮端庄,很快就被选上了。文绣进宫后,原名傅玉芳也不再使用了。她开始学习繁琐的宫中清规戒律,并要文绣熟读《女儿经》。1922年,文绣先于正宫皇后婉容一天,被溥仪以隆重的婚礼娶进皇宫,皇宫里称她为淑妃。新婚之夜,溥仪不与她同房,只是冷冷的说了一句:“下去休息吧”。

文绣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不招惹溥仪喜欢。文绣就做了各种努力,溥仪仍然不与自己同房。后来,文绣发现,就连皇后婉容,溥仪也不与她同房。文绣只能在宫中度日如年了,身边不是宫女就是太监,文绣只能以各种书籍为伴。文绣思想也随之开放,进而开始酷爱文学,把静心读书当成了乐趣。

1924年,发生了冯玉祥“逼宫事件”,溥仪被赶出皇宫,去到醇王府居住。经过多次交涉,在溥仪离宫后特许他从宫中带走大内藏银——历代元宝6333斤,运至盐业银行兑换成袁大头银圆,做为溥仪一家人的生活开销。后来军阀张作霖率兵进京,赶走了冯玉祥,溥仪既解了对冯氏之恨,又得以自由行动了。

后来日本人侵占东三省,溥仪认为:“欲复辟清帝王业,必定要借助日本为外援。”溥仪就经常和日本人混在一起,文绣知道后,苦苦劝溥仪说:“日本人残暴无比,日俄战争时,即屠杀中国人无数,绝对不能听信郑氏的鬼话,引狼入室,否则后果将极其悲惨。”溥仪不但不听劝,反而更加厌恶文绣了。

文绣的闺蜜跟她说,现在是民国,法律上写着男女平等,而溥仪早已被撵出皇宫,是平民一个,不是什么皇上了,他也得守法,平等待人。闺蜜告诉文绣,她可以请一个律师,控告溥仪虐待妻子,同他离婚,另外索要抚养费。1931年,文绣向法院提出诉状:“控告溥仪虐待文绣,使其不堪忍受。溥仪生理有病,同居九年,未得一幸。决意离婚,索要个人日常所用衣物和赡养费50万元。”

后法院准许文绣离婚,溥仪付给文绣生活费5.5万元,允许文绣带走穿用的衣服和日用品。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一些狗汉奸依靠日本人的势力,勒索敲诈文绣,文绣的宅子也被汉奸强占。文绣不得不另租房子,以出卖体力劳动讨生活。在街头巷尾卖香烟,在工地上当苦力,饱尝了人世间的饥寒困苦。

抗战胜利后,文绣经过友人的介绍,在华北日报社当上了报纸校对员。因工作认真尽职,外加才学出众,张社长非常同情文绣苦难的一生,出于关怀之情,亲自出面将文绣介绍给刘振东做妻子。1947年夏季在北平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融洽,使文绣享受了完满的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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