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民警强制送进精神病院治疗22天,必须吃药,不吃就绑起来!

曼梅谈财经 2025-04-04 21:32:41

近日,大象新闻、大河报等多家重磅媒体报道了一起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件,安徽一男子张某被派出所民警强制送进精神病院检查治疗22天,被限制人身自由,住院期间必须吃药,不吃药就绑起来!

目前这件事已经过去一年多了,张某回忆起来住院期间就瑟瑟发抖,寝食难安,毕竟一个正常人服用精神病类的药,确实的让人非常的恐惧。尤其在精神病医院里的限制人身自由,不服从就被绑起来三四个小时直到你张嘴服药,服从管理,还在狭小的区域内活动,不允许外出,周围都是栅栏封闭。

张某回忆说,“我坚决反对,我家人也反对,也没有经检察院法院同意,我却被当地公安机关强制送进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22天!”

究竟发生了什么?派出所民警不顾法律的规定,不顾家人的不同意,不顾个人的反对,竟然违规的把张某强制送进精神病院呢?

原来张某在1999年毕业后,被分配安置到淮河能源控股集团上班,成为了该集团的一名挖煤工人。可是好景不长,当年由于挖煤的车辆失控,把张某创伤了。截止到现在身上还有明显的伤疤,说明当年受到的工伤特别的严重。

张某在工地上受伤的,确诊为工伤5级,也就享受的工伤津贴。2010年享受的工伤津贴为每月1300元,那个时候的工资特别的低,物价也比较低,所以这1300元够他们一家人吃的。

随着物价不断上升,张某的津贴也是在小幅度的上涨,2020年已经上涨到每月1900元,但物价上涨的幅度更高,所以这1900元不够他们一家人吃的了。于是张某就到集团里找领导,希望领导把他的工伤津贴再涨一涨。

可是集团没有答复张某的要求,后来张某多次到集团门口闹事,而且还拍视频发到网络上,希望引起集团领导的高度重视,也希望自己的津贴能够上涨,要是自己是受到的工伤,也是维护自己的权益,更能争取自己的生存权得到保障。

2024年6月2号,张某再次举着条幅到集团门口大张旗鼓的要求自己的伤残津贴上涨,并且又拍了视频期间,集团的工作人员与其又发生了纠纷。随后张某就报了警。

当地派出所民警出警把张某带到了派出所进行询问,做了笔录之后。然后民警又把张某带到车上,并告诉他要把他送到精神病院做检查鉴定。尽管张某拼死都不愿意去也没有挣脱掉,送到精神病医院的命运,最后被留到了精神病科。

根据该院的入院记录显示,张坡入院日期为2024年6月2号,出院日期为6月24号,住院时间22天。同时入院记录上还有一个特殊的叮嘱一样的话语,“出院必须由派出所办理,家人不允许探视。”

根据张某回忆,“我在里面忍受了二十多天的屈辱,电话不能有,皮带和鞋带都被抽走了。”“让吃药的话必须吃,还要张开嘴巴、翘起舌头接受检查,如果不吃,就会给你绑起来。”

也就是张某在精神病医院里受到了非人般的待遇或者折磨,好好的一个人也需要吃精神病药,如果不吃的话就会被绑起来3~4个小时,无奈的情况下只能按照医生的叮嘱按时吃药,接受各项的检查。

在住院的22天里,平时所在的病区有铁栅栏拦着,只能在病区里活动,没有大夫允许不能出病区。关键是手机也被没收了,无法与外界联系,家人也不能看望。可想作为一个精神正常的精神病人,在精神病院里住院治疗,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折磨?每一天都是在恐惧中生活。

张某在22天后被当地派出所民警接出院了,结果直接又进了派出所拘留8天。也就是说22天后住院检查确认没有精神病,然后又受到了派出所的拘留。

张某回忆说,派出所民警在他没有暴力倾向和精神异常的情况下,在他本人和亲属坚决反对下,把他送进精神病科进行强制检查治疗,并且过程长达22天。这是他接受不了的,能接受的拘留8天,可能行因为他在集团公司前闹得沸沸扬扬,存在着扰乱滋事的行为。

张某的妻子也表示,丈夫平时没有出现暴力或者精神方面的障碍,无故的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确实令人匪夷所思,特别周围的群众和亲戚都能证明张某不存在的精神障碍。关键是在被关在精神病医院期间,他也曾多次找到相关的工作人员要求放出来丈夫陪着孩子中考,可最终还是没有得到允许。

当地某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书上显示,张某确实不存在的精神障碍,也就是没有精神病,一切都是正常的,思维正常智商达到了117。

究竟派出所民警是否能够直接张某送进精神病院吗?而且还办理了相关的住院手续。

我国《精神卫生法》明确规定,当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出现实施或可能实施伤害自身的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存在伤害自身或他人安全的危险时,公安机关才有权直接采取送医措施。

如果发生上述的危害情况,公安机关直接送医还需要通知当事人的亲属,征求监护人或亲属的同意。如果监护人或亲属反对,公安机关可以要求亲属看管好当事人。如果产生各种后果由家属承担相关责任,但公安机关无权在亲属反对的情况下直接送医。

另一方面即便是不通过家人,或者说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首先也必须报道当地检察院审核批准是否符合条件?其次要到法院申请,然后法院最后作出裁决,是否直接送到精神病院治疗?在这期间有公安机关临时作为监管监护,确保其个人人身安全。

也就是说张某被送到精神病医院,即便是在本人和家人的反对情况下,依然是直接送到精神病医院去,还不允许其家人探望,这种做法不符合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不知道这个民警为啥直接把好人送到精神病院去?是否存在着渎职罪的行为?是否存在着利益输送的问题?这些都不得而知,毕竟是一个大集团!

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对于把一个人送到精神病医院的程序属于刑事诉讼特别程序,需经法院裁决,检察院全程监督,公安机关无权直接决定!

相关律师还认为,既然张某没有精神障碍,而且被关在精神病院22天,并且被限制了相关的人身自由,应该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可是在确认22天后没有精神病,又被带到了派出所行政拘留8天,再次限制其人身自由。这相当于两次限制了人身自由,共计时间达到了30天,这种处罚存在着不当行为。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啊!究竟真相是什么?相信当地会给出响应的情况通报说明,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不过个人认为,讨要个人的权益,需要走合法的程序,不应该以闹为主,这样有可能造成寻衅滋事或者影响集团的生产经营,以至于可能出现违法行为。但对于执法者想平息此事,不应该违规处理,不应该把健康人直接送到精神病医院,这样会造成身体的伤害较为严重,甚至把一个正常人憋成了精神病!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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