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外卖员突发奇想,对豪华电动车玻璃产生了兴趣,对这个车玻璃的抗击打能力“做实验”。倒霉的确是家住上海奉贤区乐康苑居民苏先生,三天两次车玻璃被打击并爆碎,报警后竟然发现嫌疑人是外卖员,目前已经抓获归案,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等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究竟为什么这个外卖员打碎了苏先生的车窗玻璃呢?是因为仇恨?还是因为差评?犯罪的原因太奇葩了,可以说你想都想不到。
3月31日晚上,苏先生把车停在自己的停车位上,然后回家了。
4月1日早上,苏先生发现自己的一侧的车窗里打碎了。可是由于只是破碎了一块玻璃,对于寻找作案人员很难,又忙于急着上班,也就是自己把玻璃换上了。

然而令人气愤的是4月2号又发现自己的车前挡风玻璃被打了,前挡风玻璃出现了一个大洞。毕竟车前挡风玻璃太大了,成本是比较高的,关键是三天两次车上的玻璃被打坏了两块。

这一次苏先生没有惯着嫌疑人,毕竟考虑自己对于邻居来说还是比较友好的,关系处理的都比较的和睦,没有得罪什么人?
由于自己的车玻璃连续遭到打击毁坏,似乎是一个无头绪的事情,感觉到非常的烦恼,总是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车窗玻璃连续的被打碎了?最后无奈不得不报警。
根据物业负责人员反应,案发时是4月1号晚上接近11点了,也就是深夜期间停车场的灯光比较的暗淡,拍摄的画面不是特别的清晰,很难分辨出人的基本轮廓。最显著的是车窗玻璃被打击爆碎的那一瞬间,清楚的拍下来了。
根据车窗玻璃破碎的痕迹分析,应该是弹弓打的钢珠造成的。也就是嫌疑人用弹弓远距离打击的车窗玻璃。弹弓不是我国法律强制的管制器具,但是弹弓经过改装之后就成了有杀伤力的武器。比如弹弓发射钢珠,远距离暴击的力量是非常大的,具有伤害力非常强,这样的就属于管制的器具了。
由于属于深夜阶段填色教案。看不清楚作案的人员轮廓,警方就调取了周围的视频监控,通过走访发现一名外卖员刘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3月31号凌晨00:16,车窗玻璃第1次被击打的监控视频内容可以看出,有一个人影在远距离用弹弓测试,时长长达6分钟。

4月1号晚22:46,苏先生的车辆第2次玻璃被破坏的监控显示,外卖员刘某在监控里出现的,而且骑着电动车扬长而去。

警方经过反复的论证,而且对于这个外卖员做了重点的调查,确实出现了两次在深夜到该小区车库的现象,并且存在着破坏财物的嫌疑较大。
4月4日,凌晨警方在居住地把刘某抓获了,并且也查获了弹弓和很多的钢珠等作案工具。这也证实了警方的论证和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个外卖员连续的破坏同一辆车的玻璃呢?也就是犯罪原因是什么?
根据犯罪嫌疑人刘某表示,两次击打车窗玻璃就是出于好奇,为了做实验,验证车玻璃的抗击打能力。
犯罪嫌疑人刘某辩解的称,网上说纯电车玻璃比较厚,一般弹弓打不破、穿不透,出于好奇,于是就在网上十几块钱买了一个弹弓试了一下玻璃,结果把玻璃打烂了,没想到付出那么大的代价。第一次打得距离比较近;第二次我想试试远处的效果,第二次大概有七、八米。

好奇心害死猫,结果刘某的好奇把自己送进了铁窗里,失去了一时间的人身自由,这就为自己的好奇冲动付出了代价,而且这个代价是巨大的。不仅仅自己失去一段时间的自由,更为重要的也影响到了下一代的前程,可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弹弓对于我们普通人而言就是一种娱乐的工具,尤其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更有很多人热衷于弹弓的玩耍。所以代工不是强制的物品工具。但弹弓用来发射钢珠金属弹丸等这些物质杀伤力和破坏力都是非常强的,就被纳入了危险物品。所以任何行为都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实施,一旦破坏了这个框架那就违法了。

最终还是因为这个外卖员好奇心造成了自己钉铛入狱的现象,也就是对法律了解的不够透彻,最终选择了不归路。但事实上是这种情况吗?
有一些网友给出了猜疑不应该是因为好奇心对同一个人的车窗玻璃进行破坏,而且一个小区里也并非只有这一辆纯电动车,可能存在着该车主或者其家人外卖引起的纠纷,比如说给了差评等等得罪了这个外卖员。不过这种可能性确实有,但嫌疑人和车主并没有出现这种联系,似乎认定了外卖员的好奇心造成的违法行为。
也有的网友表示,可能就是为了好奇心做实验,所以选择同一人的车辆,又对远近距离进行了测试。这种说法也可以理解,毕竟是为了做实验嘛,对于同一辆车的距离远近有预测。

个人认为,事情并非这么简单,应该存在着所谓的纠纷问题,比如差评等这种现象发生。对于报道的是因为做实验,这只是为了让这个事情淡化而已,防止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或者说是社会的一种负面的阴道恐慌。
外卖员挣钱不容易,他不可能不知道这些法律,不知可能不知道破坏公物,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是需要赔偿的,应该存在着一种报复的心理。更何况外卖员也不可能去买弹弓做实验,也不可能花钱买那么多的钢珠,更不可能选择同一个人的车辆做实验。因为第1次试验已经做了不成功,再做第2次应该换一个车辆,毕竟同一个车辆的玻璃质量是一样的。
你对这件事是怎么看的?是否存在着报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