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上建议取消五保户和低保户的绝不是个别人,而是一个群体。大家素不相识,为什么会怀有这么大的成见呢?
看问题看实质。其实嘴上叫嚣,说话也难听些,但并没有恶意。把那些确实困难、急需社会救助政策覆盖的最底层人纳入低保户、五保户照顾,我相信没有一个人会有意见。
大家有意见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不该享受的享受了,该享受的反而享受不到。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进去容易清退难,而且即使被发现清退后,也不需要承担骗保的责任。而那些不懂政策、没有人际关系、为人又太过老实的困难群众想申请低保又找不到门路,村干部“主动发现”作用也发挥不理想,在社会上也会造成恶劣影响。
二是政策本身有缺陷。比如以家庭人均纯收入作为低保标准,本身无可厚非,但是纯收入的计算口径存在问题,导致纯收入不能真实反映收入情况,执行起来效果不理想。五保政策把年龄达到六十岁的定义为无劳动能力,可以申请五保,这部分人有很多还是农村不错的劳动力;与此相反,有些单身大病患者,既无法劳动、没有收入,更无人照料,仅仅因为不到六十岁,却与五保待遇无缘,孤独地挣扎在死亡线上。
低保、五保政策不可以取消,因为有人确实需要;但是完善的空间非常大,决策者应该主动深入群众,积极调研,拿出符合民意的好政策,才能对得起群众的信任。否则不仅起不到救助的目的,反而会引起社会的不良反应。一个新政策如能从落地之日起,就时时对它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经常修订,那样就更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