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被取消时,应当书面告知本人!

多才看社会 2025-04-25 10:17:35

低保被取消时,应该书面告知当事人。告知书上应当清晰地说明取消低保的原因。被取消的低保户把清退理由同低保具体规定加以对照,就可以判断出清退因为是否合法。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据此向上级投诉。

低保清退的审批机关是县级民政局。所以,规范的低保清退告知书也应当盖着县级民政局的公章。最近,有些地方民政局怕担责,更怕群众来找麻烦,自己不敢盖章,只提供空白文书,清退理由和盖章交由镇级解决。这也没什么,清退工作本来就是镇级为主。

书面告知的好处是,工作人员不再敢明目张胆地编造清退理由。比如,以前不发放告知书时,清退理由可以是:子女多、没有大病、不是残疾。这样的理由是不符合低保政策的。

如果您是被清退低保户,或者新申请低保户不予受理的,不妨要求出具书面告知书,以保证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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