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5日,正在读初二的女孩,被性侵了。更可怕是在这一年的1月2日、1月10日,杜雨被五名未成年人实施了轮奸。
这场罪恶的余波远未结束:杜雨在人工流产中大出血,子宫被切除,双侧卵巢萎缩,终身失去生育能力。

而当杜素媛向泗县公安局报案后,等来的却是一纸《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竟是“双方自愿发生关系,嫌疑人不知晓其年龄”。
据杜雨回忆,2021年12月,她在网络游戏中结识了28岁的谭某星。
对方以“游戏代练”身份接近她,不断索要私密照片,并多次以“面基”为由约她见面。
案发当晚,谭某星将杜雨骗至县城一处偏僻公寓,强行与其发生关系。面对警方的询问,谭某星坚称“不知道她未成年”,还搬出杜雨曾在社交平台自称“16岁”的聊天记录。

但这一说辞漏洞百出:杜雨身高不足1.5米,面容稚嫩,聊天中多次提及“初三作业多”,甚至在案发时穿着印有校徽的校服。
而谭某星在性侵过程中,既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事后也未删除聊天记录,甚至主动向朋友炫耀“睡了个学生妹”。
更令人愤怒的是,警方在笔录中反复强调“杜雨没有激烈反抗”,试图将其定义为“自愿”。
但一个13岁的女孩在封闭空间面对成年男性,因恐惧而僵直身体、因羞耻而沉默不语,竟成了施暴者的免罪金牌?这种将未成年人“不敢反抗”等同于“自愿”的逻辑,无异于对法律的歪曲和对人性的践踏。
案件调查初期,警方曾一度将焦点放在五名与杜雨有过接触的男性身上,直到DNA比对结果指向谭某星,真相才浮出水面。

然而,面对铁证如山的生物学证据,泗县公安局却以“谭某星主观上不明知杜雨年龄”为由,认定其不构成强奸罪。
这一结论不仅违背《刑法》中“与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关系即构成强奸罪”的明确规定,更与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相悖——该意见明确指出,对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杜素媛无法接受这一结果。她带着女儿的病例、学校证明、聊天记录等证据,辗转于泗县公安局、检察院,甚至赴宿州市公安局、检察院申诉。
2022年6月,泗县检察院首次受理其立案监督申请,却以“证据不足”为由维持不予立案决定;2023年,宿州市检察院再次驳回申诉;直到2025年3月,案件在舆论发酵后,泗县检察院才重启立案监督程序,但至今未给出明确结论。
性侵事件彻底改变了杜雨的人生轨迹。手术台上,医生看着她单薄的躯体和尚未发育完全的生殖系统,不得不切除病变的子宫,并告知其“卵巢功能已不足常人三成”。
术后,杜雨的体重从90斤暴跌至60斤,双腿浮肿到无法行走,连下蹲都成了奢望。
她不敢再穿裙子,害怕看到同龄女孩平坦的小腹;夜晚频繁惊醒,尖叫着挥舞手臂,仿佛在驱赶看不见的恶魔。
更令人痛心的是,这场悲剧本可避免。杜雨在案发前曾多次向母亲透露“游戏里有个怪叔叔总找我”,但杜素媛因工作繁忙未予重视;
学校也从未开展过防性侵教育,杜雨甚至不知道“性侵”的定义,只模糊地觉得“和叔叔睡觉是丢人的事”。
而当罪恶发生后,司法程序的迟滞、社会舆论的二次伤害(如“这么小就勾引男人”的恶意揣测),又像第二把利刃,将这个少女推向更深的深渊。
对此有网友表示说:“18周岁才能畅通无阻玩游戏,14周岁就能性同意。你觉得合理吗?”
还有的网友说:“ 性同意的年纪太低了,应该最少也要16周岁,18周岁更好。”
还有的网友说:“14岁的人就算再早熟又能知道多少,还念初中呢,但是成年人肯定知道和未成年发生关系是犯法的,希望还是按法律程序审判判决!”

还有的网友说:“完蛋了 现在性侵都不能给立案了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到底是谁啊。”
希望可以将凶手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