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体联系到女生父亲,他表示女儿在电梯间并没有动手打老人,只是教训孩子时把老人带倒,至于赔偿问题还在协商。

先普及些法律知识:
第一,为什么公安对女生行政拘留15天,又不予执行?
因为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应该行政拘留的,不执行拘留处罚。

第二,造成他人轻伤,要不要追究刑事责任?
老人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而构成轻伤就已达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了,应判三年以内有期徒刑。为什么这个案子决定治安拘留,没立刑事案件?这也是老人的一个质疑。
报道里没有公安机关的明确解释,我分析一下,
首先这跟女生未成年应该没什么关系,法律上16周岁以上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照样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最大的可能性是公安认为女生对老人没有伤害的故意。因为轻伤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但如果是过失造成他人伤害的,重伤才达立案标准。

目前没看到电梯里的视频资料,媒体报道只有一张照片,能看出女生有拽着男孩胳膊的动作。女生是故意伤到老人,还是无意造成的伤害,我无法判断。如果老人家属对公安不立刑事案件的决定不服,可以向公安申请复议、复核,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但不管女生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老人的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女生的父母有义务赔偿,如果不构成刑事案件,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对这个纠纷起因再说几句。没有完整视频,没法判断孩子是否碰到了女生的胸部,假定确实碰到了,女生的反应也过了。不否认现实中有一些熊孩子事件,但这个孩子毕竟只有4岁,这个年龄淘气、乱挥手、乱碰人确实有可能,但是不能用袭胸这种性骚扰的措辞来定义这个动作。女生被碰到反感可以理解,但因此就要动手教训,而且还用那么大力气,实在是让人无法理解,何至于此?
本文作者:北京杨文战律师,第一届北京网络知名人士联谊会理事,微博十大影响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