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靖远县王家山第二煤业隐患整改不彻底,被罚13万!

从霜谈地 2025-04-27 02:04:29
检查发现靖远县王家山第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 1.209 综采工作面未进行矿压监测。 2.轨道下山下部车场未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 入非运行车场的阻车器。 3.煤矿隐患整改不彻底。我局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至 18 日现场检查时发现:①副斜井 22 度坡,斜长 423 米,经计算需要 4 档跑车防护装置,实 际只有 2 档。我局责令矿井 30 日内改正;②1570 采区运输下山为人员上下的主要倾斜巷道,高差 145 米,未采取机械方式运送人员。责令限 60 日 内改正。截至 2025 年 2 月 19 日,以上两条问题 整改不彻底:①副斜井安设了 3 档跑车防护装置, 增加了 1 档;②1570 采区运输下山目前采用行人助力器,未采用机械运人。 4.爆破特种作业人员陈某未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 取得煤矿井下爆破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5.矿井防灭火设计中火灾监测系统采用束管监 测,现场检查时束管监测设备未正常运行。 6.209 运输顺槽刮板输送机搭接点处未设置喷雾。 以上隐患,依据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 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 五条第(七)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第(七)项; 5.《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九十九条第(二) 项;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第(二)项 。 对企业处罚款13 万元、警告。 靖远县王家山第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07月30日,注册地位于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王家山镇万庙村火烧湾,法定代表人为魏*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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