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既不是5%也不是3%,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帮老兄聊聊 2025-04-22 03:46:26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大概经历了三个阶段,即2015年12月31日之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即独生子女时代,这个阶段大概影响了三代人,为国家人口生育政策做出了重大贡献;2015年到2021年,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二个孩子;2021年以后,我国全面生育三孩的政策正式开始实施。

虽然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经济形势,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但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仍然要按照国家和各省的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

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是国家的大政策,这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有明确规定,但具体的奖励办法是由各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由于各个地区之间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比较大,所以各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也不完全相同。

四川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规定,在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规定比较原则的,具体办法是由省人民政府规定。按照《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的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开支;各类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的奖励金在经营成本中列支。

在四川工作的企业职工,在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实施之前,是按照本人退休时的基本工资,增发5%的退休费,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后,按照《四川省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是每缴费一年,按照本人指数化缴费工资的0.1%增发养老金。

这个按照每缴费一年本人指数化缴费工资的0.1%增发养老金,如果要换算成增发养老金的比例,差不多也就是本人养老金的5%,这个概念是从四川增发养老金的指标中换算而来的。大概本人指数化缴费工资的0.1%相当于增加5%的养老金,0.2%相当于增加10%的养老金。

但这只是按照平均缴费指数1.0换算的一个平均数,缴费指数越高,这个0.1%的增发的养老金就会越高。缴费年限越长,最终获得的增发养老金就会越高。而且这个增发的养老金是统筹内的养老金,是由养老保险基金来支付的,发放渠道更有保障。

比如张某是四川企业的退休职工,平均缴费指数为1.0,缴费年限为35年,2024年办理退休时,四川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是8321元。本人的指数化缴费工资等于养老金计发基数8321元乘以平均缴费指数1.0,平均指数化缴费工资为8321元。每缴费一年独生子女父母增发养老金为8.321元,缴费年限35年,每月增发养老金为291.235元,这个增发养老金的比例是比较高的,而且是在养老金中发放,终身领取。

在四川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独生子女父母是按照5%的比例增发退休费。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后,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加发退休费规定的,在办理退休时,根据川人社办发(2017)71号文件的规定,按照5%的比例发给一次性退休补贴。

一次性退休补贴的计算办法为:工作人员退休时的职务、岗位、级别对应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乘以5%,乘以240个月。

比如王某退休时对应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为3500元,独生子女父母计发比例为5%,计发月数为240个月,一次性退休补贴为4200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独生子女父母的一次性退休补贴是由原单位发放的,属于统筹外的一次性补贴。

综上所述,四川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既不是按照5%或是3%进行奖励,企业职工职工是按照本人指数化缴费工资的0.1%增发养老金,属于统筹内的增发养老金,终身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由原单位按照5%的比例,一次性领取240个月的一次性退休补贴。没有工作的其他人员是按照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的规定享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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