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赘婿:历史上的地位真如男主郭麒麟这般有尊严?

沫沫在哪 2021-03-04 21:11:06

近期由郭麒麟和宋轶主演的《赘婿》已经接近尾声,该剧异常火爆,也让大家对赘婿印象有了新观。剧中男主穿越到那个时代,运用自己在现代学习的知识帮助自己入赘的苏家成为商业大亨。从一个毫无地位的上门女婿到地位崇高的当家人,赢得大批观众的喜爱。

剧中并未清晰描述是哪个朝代,但是原著中提过这是宋朝。确实,只有在宋朝才会有如此发达的商业,给男主宁毅的一身才学有用武之地。

古代,除了宋朝都是由宵禁的,到了晚上所有人除了值班的没有人会出现在大街上。在当时,商业和住宅是分开的。一块一块的商业范围,称为坊市。

到宋朝,这种宵禁和坊市的制度被打破,也就有了商住混合体。

前期,因为杯酒释兵权,很多将领们领取大量补贴,人一旦有了钱自然就有了享乐的消受,加之宋朝虽然向辽、金、西夏进贡那么多钱,奈何宋人商业头脑发达,与这些国家保持经济贸易通道,钱自然就赚回来了。

历史上有很多赘婿的例子,最有名的是北魏孝文帝的女婿。只是他可没男主这般好运,他在偷情婢女被公主发现后反而失手杀了公主,最终落得个满门抄斩的结局。

孝文帝石像

1 不是所有的驸马都一样

娶一个肤白貌美的妻子几乎是所有男人的梦想。只是如果女人地位远高于男人的话,对其并不是一种享受,反而是一种折磨。这样的女人一般存在帝王之家,譬如皇帝的女儿公主,几乎所有的驸马在家中都没有太大的地位。

今天我们来说大抵是一个最惨的驸马-刘辉,他娶得是北魏孝文帝的女儿兰陵公主。能被皇帝选中,自然身份不差,也是皇族中人。

只是他是南朝皇族,娶了北魏的公主,在北魏生活,这可是两个国家的联姻,这赘婿份量自然比一般人高。

娶了北魏的公主,又在北魏生活。按说刘辉应该忌惮公主势力,老实本分。奈何从小也是皇族长大,娇生惯养,衣食无忧给他造成了拈花惹草的恶习。

如此身份,高傲的公主自然不能容忍。只是开始公主并未发现驸马有如此恶习,直到他把手伸到了自家婢女身上,导致婢女怀孕,此事被揭破。公主自然难忍这口恶气,处死了婢女及腹中胎儿,还让驸马当场观看。经过此事,按说刘辉长了教训,不敢再干出格之事。

只是风流成性之人怎会安守家中,在公主怀孕后,刘辉又与两个民女乱搞,公主发现后,两人争吵不止,盛怒之下,刘辉推到了公主,并踹了好几脚她。自然公主流产而亡了。

刘辉不是傻子,出了此事,自知在劫难逃。还是逃出府去,只是在北魏的地盘上,怎能逃脱,最终被抓住。

至于判刑,在当时产生了很大争议。在其他朝代,这个情况罪名不会太重。奈何这是南北朝时期,况且还是在人家的地盘上,只能自认倒霉了。

2 株连之罪

刘辉杀死了公主及腹中孩子,属于谋杀皇室人,属谋反大逆,是叛国罪,应处以极刑。

与刘辉通奸的两个民女,剪发入宫为婢,其哥哥也被流放服役。这就是古代的连坐制度。

而刘辉为何会如此倒霉丧命呢?

宫斗中血腥的惨案数不胜数,但是这个案子被记载入法律文集并传承下来,说明了它的特殊性。特殊性在于他是南朝人,执法的是北魏人。如果是在南朝发生此事,刘辉罪不至死。

争议之处在于案子最终由中书省判决,按律法应由尚书省判决。中书省是皇帝的内廷机构,也就是说这个案子是皇家亲自过问判决的。这个判决是由当时的灵太后决定的,她认为杀害皇家中人,怎可全身而退,必须重判。

只是尚书省给出判决的依据是,刘辉并非有意杀人。再者公主嫁与刘辉,就是刘家人不再是皇室中人,包括腹中胎儿,因此不能按谋反罪来判决。

在那个年代,儒家严格按照尊卑秩序划分,尊卑有序,贵贱有别。以尊犯卑,可以减轻处罚,但以卑犯尊,就需要加重。这就是尊别有序,而刘辉失手打死妻儿,就是以尊犯卑,在当时是可以减刑的。

3 被判死刑的驸马

这个案子,尚书省完全是按照儒家理论提出的依据,只是灵太后根本不在乎什么尊卑有序,因为他们是鲜卑建立起来的少数民族政权。

他们认为,男女平等。女人一样可以像男人似的骑马打猎。

加之这个案子最终归结于是皇家内部人员被害,最终的决定权在皇家手中。尚书省虽然作为理论上的判决部门,最终还是皇家干涉,由中书省审案,自然判决结果是向着皇家的。

最终刘辉被判死刑。如若刘辉生在唐代,或许解决就是另一个样子。

醉打金枝就是发生在唐代。公主出嫁从夫,不再以皇室成员自居。在唐代,这基本上是一个规则。但是凡是有例外,毕竟皇权权威是不可挑战的。

古代的赘婿可不如剧中这般灿烂光环,尤其是皇家赘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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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1-03-05 17:07

    现在的上门女婿都让人看不起更别说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