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原告赵某,男,1964年2月11日出生,无固定职业。2021年12月11日,原告在被告医院行“关节镜下关节滑膜切除术+半月板切除术+下肢关节松解术(左膝)”,术中见髁间滑膜增生明显,内侧半月板磨损严重;

外侧半月板轻度磨损,股骨内侧髁、胫骨内侧平台广泛软骨脱落,IV°损伤(需二期膝关节表面置换),前交叉韧带磨损,镜下所见符合重度退行性骨关节病的表现。2021年12月15日,原告病情好转平稳报出院,医嘱休息两个月,加强营养。
二、患方观点
术后原告膝关节功能障碍(走路不稳、下楼扶物、经常踩空),屈曲、升值不能,较术前明细加重。经鉴定,被告手术方式错误,严重违反膝关节手术的诊疗规范,导致原告越治越重、九级伤残,过错参与度50%。且被告医院的手术医生与病历记载不一致。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各项损失138,575元。
三、被告某市某医院辩称
原告自身患有左膝关节活动受限10余年的原发性疾病。原告在2021年12月8日住院前的主诉是“左膝关节疼痛10年余,加重伴活动受限1月余”,原告在10年前因无明显诱因出现左膝关节疼痛肿胀、无明显活动受限,无明显肢体麻木、发凉等相关症状,在2021年12月11日之前疼痛症状加重,伴活动受限的情况前来就诊。
在就诊过程中,某市某医院对其进行了相关的专科检查,对初步诊断“左膝内侧半月板后角撕裂、左膝内侧半月板前角半脱位、左膝关节十字韧带损伤、左股骨内外侧踝及胫骨平台软骨损伤、左膝关节退行性病变、并关节积液、滑膜增厚”。

经过手术治疗,其原发性疾病已经取得了明显的好转。同时,对于手术的各种风险,手术知情同意书中均做了明确告知。因此,某市某医院对原告的救治行为符合法律规范。
四、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赵某2021年12月8日在某市某医院诊疗中,医方的过错系次要原因;过错参与度建议20%-30%;
2.被鉴定人赵某,男,1964年2月11日出生,左膝关节病经住院手术治疗,目前留有左膝功能丧失达44.3%评定为十级伤残。
五、医疗过错分析
1、患者赵某2021年12月8日前往某市某医院医疗过程中医方诊断明确,患者左膝关节退行性变严重,需行膝关节置换术,考虑患者换膝年龄相对较小,人工膝关节使用寿命相对较短,建议患者行关节镜下关节手术促膝治疗符合当时病情,但手术未达治疗效果;
2、医方存在未尽到足够谨慎注意义务,病历书写欠规范,医患沟通不足,告知不完全;
3、术前综合风险评估不足,术中见髁间滑膜增生明显,半月板磨损严重,股骨内侧髁、胫骨平台广泛软骨脱落,IV°损伤,前交叉韧带磨损,符合重度退行性骨关节病的表现,达到膝关节置换标准时应中止手术,及时给予知情告知需择期行膝关节置换术或转院治疗。

六、法院判决
2024年11月19日判决,被告某市某医院承担25%的责任,赔付11,508元。
【本文素材来源于司法裁判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