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视剧《蛮好的人生》热播,该剧讲述了金牌保险销售胡曼黎在事业与婚姻双重危机下,携手保险行业新人薛晓舟开启逆袭之路,共同解锁事业成就与人生真谛。剧情不仅扣人心弦,更暗藏实用法律知识,快来一探究竟!
情景一
胡曼黎是保险公司销售,被同事举报伙同投保人曹玲骗保。曹玲投保前已确诊乳腺癌,却因儿子患有自闭症缺钱治疗,向胡曼黎下跪恳求帮其隐瞒病情进行投保。公司同事出示录音证据,曹玲在录音中承认隐瞒病史,胡曼黎因此被保险公司开除。
投保人故意隐瞒病史投保,保险公司能否要求解除合同?
法官释法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第四款规定也提到,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剧中曹玲故意隐瞒乳腺癌病史进行投保,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若投保人申请理赔保险金,保险公司有权拒赔且不退还保险费。法律赋予了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的同时,也规定了该权利的行使期间,即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在此提示大家,如实告知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对自己权益的保障。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仅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关键内容,还要如实填写健康告知,切勿隐瞒相关信息,否则有可能无法获得理赔,还会面临保险合同解除的风险。
情景二
胡曼黎与魏总谈保险生意时,告知其一个秘密:自己曾经免费送给魏总父亲一份意外险,每年自掏腰包续交几百元保费,恰逢魏总父亲意外骨折,这份意外险可以报销,魏总对此表示很意外。最终,魏总父亲骨折治疗所有费用顺利得到理赔。
若这份意外险是胡曼黎在魏总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投保的,那么保险合同是否有效?
法官释法
人身意外险属于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相关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这种保险利益一方面体现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或伤害而受损,另一方面也体现在保险事故未发生时,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的安全而受益。
法律也规定了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这四种情况下,若人身保险并非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一般不需要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除这些以外,若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的,视为投保人与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剧中,胡曼黎作为投保人在为魏总父亲订立人身意外险的保险合同时,与魏总父亲之间不存在保险利益,如果未经过其本人同意或追认,该保险合同无效,若其本人对保险合同予以追认,可要求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予以理赔。
情景三
薛晓舟入职保险公司快一个月了,业务方面颗粒无收。组长唐玲对此大为不满,当众羞辱薛晓舟,逼他换上写有“我是垫底王”字样的T恤。薛晓舟表示公司的行为是在霸凌员工,但唐玲不置可否,甚至威胁要开除薛晓舟。后薛晓舟通过努力开拓业务,实现了逆袭。
唐玲当众羞辱员工并威胁开除是否属于职场霸凌?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法官释法
职场霸凌一般指用人单位的个别管理者利用职权或资历优势,对员工进行的肢体暴力、言语威胁、当众侮辱、恶意中伤等行为,严重损害劳动者的人格权。
用人单位要保障劳动者人格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六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若存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行为,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也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剧中唐玲通过强迫佩戴侮辱性标识,对薛晓舟进行当众羞辱,属于职场霸凌行为,构成对薛晓舟人格尊严和精神权益的侵害。薛晓舟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唐玲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若公司还存在其他霸凌行为如扇耳光、殴打等,令薛晓舟的健康权受到侵害,可要求侵权人赔偿因身体受到伤害所支出的治疗、修复等费用,严重的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情景四
马晓伟是艾中华婚前与女友所生的孩子,父子二人未进行DNA亲子鉴定。艾中华因病住院后,马晓伟为争夺遗产,不仅拒绝在病危通知书上签字,还阻拦艾中华的儿子艾临江签字,甚至试图将其逐出病房。薛晓舟见状提醒马晓伟,若刻意阻挠治疗导致艾中华无法得到救治,可能会影响遗产继承,最终马晓伟离开病房,艾中华得到了救治并痊愈。
若艾中华去世,马晓伟能否主张继承艾中华的财产?
法官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马晓伟作为非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平等的地位,若艾中华去世时未留有遗嘱,其享有的法定继承份额与婚生子女相同。
马晓伟若主张继承遗产,前提是要证明自己具备继承人身份,即与被继承人艾中华之间存在亲子关系。在未与艾中华进行亲子关系鉴定的情况下,其可以申请与艾中华的其他继承人进行亲缘鉴定。在司法实践中,是否存在亲子关系也可以通过推定确定。若其他继承人明确表示拒绝,马晓伟可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家庭生活照片、录音、聊天记录或实际支付抚养费行为等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如主张亲子关系成立的一方提供的必要证据达到高度盖然性的标准,而另一方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予以反驳,亦未能配合进行鉴定,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可认定亲子关系存在。
需要指出的是,剧中马晓伟出于抢夺遗产目的,刻意阻挠艾中华治疗的行为应予以否定,这类行为若构成虐待、遗弃,继承人可能因此丧失继承权,若因虐待行为致使老年人重伤、死亡的或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还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稿:昌平法院
编辑:林小平 刘宇航
审核: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