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被造谣强奸只赔1300元,这肯定有问题,可问题出在哪儿?看新闻越看越迷糊,明显媒体都没下沉采访过。找到消息源头看了仍觉得迷糊,甚至现在源头已经被删了。真相是什么?我们一起探讨一下。

3月2号“女子造谣男同学是强奸犯致其被停学”的新闻上了热搜。
两人大学期间因感情争执,小红向公安局控告小明强奸,公安局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然后小红安排人多次在小明就读的某职业学院“超话”发帖,散播小明为强奸犯的不实信息。后学校以严重影响声誉为由,对小明进行停学。
法院认为,小红在网络平台散布不实信息,侵犯他人名誉权。判决:小红在“某职业学院”超话向小明赔礼道歉,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不得删除;赔偿小明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1300元。

这结果几乎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造谣别人强奸,以致被学校停学,道个歉,赔1300元就行了?诬告陷害罪呢?诽谤罪呢?寻衅滋事呢?这些罪名不说,连治安拘留都没有?什么地方出问题了!

杨律师也觉得很多地方想不明白。所以就想查查消息的源头,看能不能找到更多细节。查完之后发现,目前的报道都没有采访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的痕迹。消息源头是信阳法院的公众号,3月1号下午1点多,公号上发了一篇《信阳一对情侣因感纠葛发生停学风波》的文章,媒体的报道都是源于这篇文章,应该没人去采访过办案人员和当事人,相关视频画面也和真实事件无关。而这篇文章中事实部分很简单,就几句话,这导致很多关于事实的疑问,没有答案。另外,这文章现在已经从公众号中删除了,不知道什么原因。


最初看完报道,我有几个疑问:
当事人在超话被造谣后,有没去报警?如果报了警方怎么处理的?假如没报警或警方没处理,他选择起诉,为什么不提起刑事自诉控告对方诽谤罪?为什么只起诉名誉侵权?就算按名誉侵权起诉,他索偿的数额是多少?为什么本案就判赔1300元?
简单解释一下这些疑问。
最初我想到一个罪名,是诬告陷害罪,但又一想不知道公安认定的“没有犯罪事实”具体是什么情况,是纯粹恶意诬陷,还是有些事实的理解有出入?这些不了解,索性略过这个罪名,从公安明确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开始说。
小红在学校超话中“散播小明为强奸犯的不实信息”,引发大量围观评论,这种行为怎么定性?说到这,不知道有没人想起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少妇出轨快递小哥”的事件,情节是不是类似?那个案子的结果是被判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总结一下:于法院披露的信息太少,也没有媒体跟进采访,确实有太多疑问。既可能是小明维权方案不专业造成的,也有可能是司法机关处置不当造成的。不知道后续有没有媒体跟进,真正去调查一下,给大家一个答案?
本文作者:北京杨文战律师,第一届北京网络知名人士联谊会理事,微博十大影响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