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是一场法理与婚俗的切割手术,是重构婚俗规则。这算是全民基础教育吧。
它形成的对立现象会成为社会无法磨灭的印记,这是彩礼的错吗?
彩礼在世俗中有契约属性,包括性关系问题,但是这个案件使得彩礼与性在做绝对化割裂。
这有点残忍,因为观念被打破了有时会感觉像要命了一样痛。
这种痛的感觉是,彩礼到底是个啥?
本来彩礼是讨个彩头,现在却似乎变成了买老婆押金甚至是女方的家族致富路。有的地方更是形成了彩礼攀比,似乎彩礼越多说明女儿越有面。彩礼变味变得面目全非。
这次判案告诉社会,结婚证不是强奸挡箭牌,何况订婚和彩礼。
当案子闹到法院时,女方已经把钱和戒指退给婚介所了,但男方家里故意不去拿,非要闹大。
法院认定彩礼已实际退还,说钱都退了你还闹啥?还特别强调谈恋爱吃饭、订婚宴这些花销属于日常消费性支出,不属返还范畴,分手了不能要回来,司法对彩礼返还范围有严格限定,不服不行。
不过比较有意思的是,女方退钱专门卡在最高法院新规定生效前一天,也就是2月1号新规前,估计是怕新规更严格。
这说明两边都在钻法律空子较着劲。
彩礼的事为什么能吵翻天,成为观念的冲突呢?
有观点认为订婚了还装 就是骗彩礼。于是骂成“心机女”,加害者却成了可怜人。这有点像小偷被抓了却怪别人没把钱包放好,有点乱。
有人强调证据不足,就像抓住了小偷但没抓住他偷的那一刹那,所以即便搜出了钱包也好像没有说服力。
潜台词是,难道不会被栽赃吗?
所以即便证据闭环,也会整出这样那样的质疑。这背后归根结底吵的是新旧观念的碰撞,尽管表面看起来是彩礼和强奸的问题。
但,服与不服,法律还是给所有人划了红线。
钱的事归钱,身体的事归身体,别乱。
也就是说,彩礼的问题民事庭解决,但不愿意就是强奸,这属于刑事问题。
所以说白了,当现代文明与世俗激烈碰撞时,必定会带来风雨。
这案子在官方来说从上到下都很斩钉截铁:再多彩礼,也不能买断女性们说“不”的权利。
所以中国妇女报连续三天告诫:同意也许是不同意,过去的同意不是同意,同意可以撤销。
理解不了的可慢慢理解。
其实,彩礼这事就是弯弯绕,绕来绕去,把男人绕恼了,把女人绕晕了,把家庭绕的痛苦,把社会绕成分裂,你说彩礼习俗有什么好?
逻辑掐架往死里打,很有点魔幻感。
彩礼和订婚到底有啥用?
法院说的很明确,性同意权是独立于婚姻关系的个体权利,包括彩礼在内的任何物质均不构成性同意的依据。
还是一句话,订婚强奸案的启示在于,法律正在剥离彩礼的隐性权力属性,它在推动社会认知从交易逻辑向权利逻辑的转变,实现婚恋关系中的性别平等与人格尊重,这是主题。
所以即便想不通,包括我在内,也需要慢慢消化。这就是全民基础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