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街道使用效率,提升区域慢行交通环境品质,规范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调整同兴路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组织,通告如下。
一、自2024年12月5日起,对同兴路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组织作如下调整:
(一)同兴路实施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二)同兴北街实施机动车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三)同梦巷实施机动车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二、受限机动车绕行线路
(一)原经同兴路由东向西行驶的机动车可通过同善街、同育街、黄苑东街、同和路等道路绕行。
(二)原经同兴北街由北向南行驶的机动车蜀汉路、同友路、黄苑东街、同兴南街、同兴路等道路绕行。
(三)原经同梦巷由北向南行驶的机动车可通过蜀汉路、同善街、同育街、同友路、同兴路等道路绕行。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交通组织调整情况,在相关道路设置、更新交通信号。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五、本通告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