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河间市帅虎汽车零部件公司因销售未标明再制造汽车发电机被罚

雪与交通 2024-04-16 02:55:16

处罚决定日期显示 2024-04-09

处罚机关: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河市监处罚﹝2024﹞0118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19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9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十条和二款

违法事实 :生产销售未标明再制造标识的汽车发电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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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与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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