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亿踩雷!江苏信托VS佳兆业!

文元众视 2025-04-15 02:59:47

4月11日,江苏国信(002608)公告披露一宗重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进入二审程序,其子公司涉及的信托贷款纠纷案涉案金额高达25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违约金,目前案件已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告显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江苏国信方面的诉讼请求,判令佳穗置业返还借款本金25亿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但佳穗置业和惠东佳兆业不服判决,已就评估费等事项提起上诉。

江苏信托与广州市佳穗置业有限公司的纠纷,是一起典型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债务人未能如约清偿,作为债权人的江苏信托向法院请求其还本付息。

时间线拉回到2019年3月,江苏信托受特定机构投资者委托,设立信托计划,并代表信托计划与佳穗置业签订了《信托计划贷款合同》。合同约定,江苏信托向佳穗置业提供25亿元的信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60个月,按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为确保贷款安全,佳穗置业提供了506套不动产作为抵押担保,并由惠东佳兆业持有的佳穗置业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然而,2024年,佳穗置业未能按约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江苏信托遂于2024年8月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年2月,江苏信托收到胜诉判决书,法院判决佳穗置业需返还借款本金25亿元,并支付利息与违约金(按年利率13.2%),总计约合35亿元。

同时,法院判定江苏信托有权就佳穗置业提供的506套不动产及惠东佳兆业持有的佳穗置业100%股权优先受偿。

在债权实现的过程中,抵押物处置是债权实现的关键环节。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冻结佳穗置业名下部分账户,并查封了其506套不动产。

近日,江苏信托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案件通知书》。佳穗置业和惠东佳兆业不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苏 01 民初1710 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中关于上诉人承担评估费的判决,改判上诉人无需承担评估费 28,000 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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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元众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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