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烟台市,莱山区是行政区划中的五大市辖区之一,而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烟台高新区)则是直属于市本级的开发区之一。
在烟台,烟台市级是否可以将烟台高新区与莱山区的关系调整为“区政合一”?
提及这个问题,不少网友肯定觉得既突兀又疑惑,“区政合一”是什么模式?烟台高新区本身就位于莱山区境内,还能怎么“合一”?

何为“区政合一”?这个模式很罕见吗?
“区”即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XX新区等以发展经济为主业的功能区;“政”即行政区,例如县、区、乡镇、街道等。
“合一”即开发区或新区的党工委、管委会与所在行政区的党委、政府合署办公,形成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模式;两者的空间范围也随之套合成完整的行政区划范围。
放眼全国范围,这种模式并不罕见,并且正被越来越多的城市采用,只是乡镇、街道层面上采用的相对较多,区县级相对少一些。
放眼山东省内的区级层面来看,国家级新区——西海岸新区就与所在的青岛市黄岛区实行“区政合一”,新区的党工委即黄岛区委、新区管委会即黄岛区政府;黄岛区的行政区划范围即西海岸新区的空间范围。
再放眼江浙沪地区来看,包括但不限于杭州高新区与滨江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北仑区、苏州高新区与虎丘区、无锡高新区与新吴区、常州高新区与新北区等均实行的“区政合一”体制。

在烟台,烟台高新区与莱山区是“区政合一”的模式吗?
就目前的管理体制而言,并不是
烟台高新区虽然整体位于莱山区境内,但并非莱山区的“下级”,也不等同于莱山区,而是直属于烟台市本级并由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烟台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直接管理。
除此之外,烟台高新区拥有相对独立的政务、经济、社会事务职能,例如拥有自己的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招商局、应急管理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等机构。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均在高新区有分局。
假如烟台高新区与莱山区采用“区政合一”模式,那么莱山区委、区政府即烟台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莱山区即烟台高新区,反之亦然。

为什么说烟台可以将高新区与莱山区的关系调整为“区政合一”的模式?
一、烟台高新区整体位于莱山区,“合一”后就相当于高新区实现了扩容
单从行政区划来看,这里确实只有莱山区,但在实际运行中,莱山区境内其实存在着莱山区实管区、烟台高新区这两大运行实体。
再结合空间范围来看,高新区的空间范围实在太小,单从高新区是“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身份而言,仅代管一个马山街道的空间难以支撑后续工业项目、服务业载体、科教资源等相关的产业用地需求。
如果两者“区政合一”后,既意味着莱山区的实管范围可以重新等同于行政区划范围,也意味着烟台高新区的范围变相地扩大至莱山区的全境。

二、有利于完成更明确的分工,实现深度融合
在现今各自运转的模式下,烟台高新区虽然自成一体,但其开发区的身份使其并不能拥有一套完整的机构体系,这意味着高新区无法形成全方位独立的情况。
仅对于被高新区代管的马山街道而言,就做不到所有事务皆与莱山区脱钩,“这方面属于高新区,那方面属于莱山区”的情况一直存在。
莱山区作为一个正式的行政区,各种机构、各种事务职能齐全,如果两者“合一”后,目前分割开的事务会重回一个系统。例如高新区会剥离社会事务职能,从马山街道会划转回莱山区管理。
按照其他地区的“合一”经验,经济打造、区域开发建设相关的事务继续以烟台高新区的身份承担,毕竟国家级的高新区有自己独有的政策与身份,在招商引资、产业培育上更有优势。
涉及行政、社会、司法等领域的事务以莱山区的身份承担,毕竟它才是正式的行政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