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日期 显示2024-04-3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绍路政罚﹝2024﹞031101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仟贰佰贰拾伍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0.32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怀远县顺天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案
违法事实: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4月30日09时28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线1592K+100M左侧检查时发现怀远县顺天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怀远县顺天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仟贰佰贰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邮政银行上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依据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机关: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