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次案件涉及到全国各地大中小型企业有8000家,涉及的开票金额高达200亿-300亿元,范围较广。
2月20日,财新报道称,福建省三个地市的19家灵活用工平台被认定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波及众多中小微企业,面临着可能补缴税款、罚金,少则几千、几万元,多则上千万。
多位税务界人士和企业人士认为,如果一个灵活用工平台存在虚开发票行为,就要求其所有受票的企业都补税,可能会让一些基于真实交易、规范使用灵工平台的企业受到误伤。
查出团伙作案多项特征
2025年春节前后,全国各地有数量众多的企业都收到了当地税务稽查机构的协助检查通知书或检查告知书,原因是使用了福建省三个地市的19家灵活用工平台。
而这些灵活用工平台,已被福建省税务机构认定存在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些涉及的企业面临着可能需要补缴税款、罚金等风险,金额少则几千上万元,多则上千万元。
根据公开资料,近三年,各地税务部门就陆续查处了一些灵活用工平台涉税违法案件,包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逃个税、违规享受税收优惠等,但这些案件大多涉及单个平台,不像这次福建查处的19家平台的波及范围如此广。
这19家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灵活用工平台,涉及到福建省福州市的12户企业、南平市的1户企业和三明市的6户企业。
案情通报显示,经税警联合办案查明:该团伙通过以员工名义注册登记公司用于自行开票、以员工名义注册公司后给他人(主要渠道商)用于开票、接收其他公司并入产业园统一计算财政奖补并协助做账、开票等方式开展业务。
业务拓展方式包括自行对接下游受票企业、业务员与渠道商合作寻找下游企业并进行分成、下游企业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信息自行上门对接等方式。该团伙以招商引资企业名义取得财政奖补,实际增值税税负低于6%,按与单户下游企业及渠道商约定票点为下游受票企业虚开发票,赚取票点与实际税负之间的差价的方式,或收取其他合作企业并入产业园的服务费的方式牟利。
不仅如此,内外帐证实了团伙虚开。
根据对财务人员的询问笔录及涉案人员电脑财务报表,该团伙所属企业外账记账主要依据当期开票金额、银行流水、交易摘要记载,与正常财务记账流程不一致,也未附发票及其他原始凭证,财务账簿也均未打印装订,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数字未按规定据实填列,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均未取得相应发票,固定资产、管理费用极小,且存在不按规定随意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形,团伙企业之间还频繁调拨资金用于缴税等。该团伙还制作内账,以开票服务费加上财政奖励为主要收入来源,扣除应缴的增值税及附加、小部分企业所得税、渠道商返佣、业务员提成及日常支出后计算出真实利润,汇总给实际控制人。以上均符合虚开团伙作案特征。
经税务稽查查实,这一案件涉及的多家开票企业及平台企业在同一地址共同办公,涉案数十家企业总人员数量仅50名左右且无开展不同业务所需的专业人员,开票企业人员相互交叉,还存在以员工名义注册企业用于开票的情形,主犯叶某长期从事开票业务,因使用融辰信息公司洗钱涉及赌博资金曾被公安机关处理。
2024年7月17日,福清市公安局对上述该团伙立案侦查。
基于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认定,福建省三明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向使用上述灵活用工平台的一些企业注册地税务机关,分别发送了协查通知,要求当地税务机关配合协助调查。
上万家企业是否都需要补税?
这次被查的灵活用工平台,如果所有业务全部被认定为虚开,会存在争议。
此次案件也在税务圈引起了热烈讨论。
有财税人士认为,认定为虚开发票,监管需要对每一笔业务、包括对每一家下游企业进行核实,看每一笔业务是不是存在真实场景,是不是涉嫌资金回流,但每笔都这么查很难做到。
另有人士认为,这些案件虽然比较复杂,但不能把所有灵活用工平台开的发票都认定为虚开,要避免一刀切的行为。一些灵活用工平台违规行为要严查,但是要避免误伤其他一些上下游企业。
财新称,此次案件涉及到全国各地大中小型企业有8000家,涉及的开票金额高达200亿-300亿元,范围较广。
不过目前,税务机关尚未对涉及到的企业采取实质性相关措施,各家企业也正在商讨应对方案。
关于此事后续处理情况,新税网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