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甘肃省定西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定西市民政局原局长杨振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旅游活动安排,规避报备规定操办婚庆,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2020年至2023年,杨振军任定西市民政局局长期间,以克扣特困供养人员“保命钱”、损害特困群体基本生活条件为交换,收受第三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贿赂。
杨振军作为民政局原局长,本应是弱势群体的守护者,却异化为蚕食特困群众“保命钱”的吸血鬼。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旅游安排,到规避报备规定操办婚庆借机敛财,直至将黑手伸向特困供养人员的救命钱,杨振军的堕落轨迹清晰可见。
这种权力异化过程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温水煮青蛙式的渐进腐化——从最初接受一包烟、一顿饭的“小意思”,到后来肆无忌惮地克扣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金,最终彻底丧失了为官者的底线和做人的良知。
在我国社会救助体系中,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是最后的安全网,保障的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三无”人员。这些群体包括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孤儿等社会最弱势成员。
社会救助资金是社会的良心钱,特困供养资金的性质决定了这种贪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是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资金来源于各级财政拨款,专门用于保障城乡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需求。
这些资金是特困群体的“活命钱”,是他们维持生存的最后保障,杨振军作为民政局长,本应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却与第三方养老服务机构勾结,通过克扣供养标准、虚报服务人数等手段中饱私囊,其行为无异于直接剥夺特困人员的生存权利,杨振军们的贪腐行为,伤害的不仅是特困群体,更是整个社会的道德根基。
特困供养资金通常采取“财政拨付-民政管理-第三方服务”的运作模式,资金流向涉及多个环节。杨振军案暴露出三个关键漏洞:一是资金使用缺乏透明度和公众监督,特困人员作为最弱势群体,往往无力维护自身权益;二是第三方服务机构与民政部门存在利益勾连,形成“权力-资本”共生体;三是内部监督形同虚设,同级纪检和上级审计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这种系统性失效使得杨振军之流能够长期蚕食特困资金而不被察觉。
与“大老虎”动辄数亿元的贪腐金额相比,杨振军案涉及的数额可能并不惊人,但其社会危害却更为直接和深重。当特困老人因供养金被克扣而不得不缩减用药,当残疾儿童因救助不到位而失去康复机会,这种伤害是任何法律惩处都难以完全弥补的。杨振军案警示我们,反腐败斗争不仅要打“老虎”,更要拍那些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苍蝇”。
杨振军作为民政干部,本应是最具仁爱之心的“父母官”,却沦为蚕食弱者生存资源的冷血掠夺者。这种道德堕落不仅违背了公务员职业伦理,更突破了做人的基本底线。当一名官员可以毫无心理负担地克扣特困人员的“保命钱”时,其人性已经异化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杨振军从“人民公仆”到“吸血蛀虫”的蜕变过程中,既有个人理想信念的坍塌,也有制度约束的缺位,更有监督机制的失灵。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今天,我们必须构建更加严密的基层权力监督网络,确保每一分民生资金都真正用在急需的群众身上,绝不容许杨振军之流继续蚕食社会公平正义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