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古代社会男尊女卑的风气极其严重,男人永远是社会的主导者,拥有享受一切荣耀的权力。相反,女人则毫无地位可言,她们的一切都必须依附男性,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哪怕是如同公主那样尊贵的存在也往往要为政治作出牺牲。
实际上我国最早的监狱出现在商朝,不过当时所谓的监狱格外简陋,只是将某一处地方圈起来,周围用树木遮挡,颇有些“画地为牢”的意味。而且那时候没有男女监狱之分,无论是男性犯错还是女性犯错他们都会被关在同一个地方,这导致了很多女性在被关押之时会遇到很多不方便的地方,比如解手,甚至还有可能遭受男性囚犯的欺凌。
这种举措看起来是在保护女囚犯的人权,实则不然,女囚犯在狱中的悲惨遭遇其实并没有改变,只不过换了一种方式罢了。我们知道古时候狱卒也算是一种体制内的职位,而能够胜任的也仅仅只有男性,也就是说即使在女子监狱,女囚犯们还是接受男性的管制。这也使得那些狱卒、牢头往往能够对女囚们为所欲为,根本没有人能够为她们申冤。
除处之外,女囚犯们在未过堂之前同样面临着被羞辱的可能。她们会事先在衙前戴着刑具等候升堂,而这时仇家会怂恿市井无赖制造混乱将犯人的裤子、鞋子等扒下来,更有甚者还将鞋子交由围观者相互传阅。要知道受礼教影响,古时候女子的脚与鞋子只能由自己的丈夫观赏,毫不夸张地说它们的重要性仅仅次于身体,如今被他人这样当众羞辱,一些性情刚烈的女子一时想不开就会选择撞柱自尽,避免承受更大的羞辱。
总而言之,古代监狱对于女性来说就是噩梦一般的存在,倘若有钱对牢头、狱卒上下打点也就罢了,如若不然女性将会受到莫大的羞辱,哪怕仅仅只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能让她们受尽屈辱。基本上一进监狱她们身体的所有权就不属于自己了,所以很多女性宁愿死也不愿进入监狱,但求保全自己的名节,这就是古代法律没有人性的体现,也是男尊女卑社会思想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