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位16岁女孩放学路上被偷拍,视频被发布在社交平台上,配上轻浮的文字。这个视频被点赞300多次,评论区充斥着猥琐的言论。女孩惊恐万分,父亲愤怒维权,而偷拍者却嚣张地说:"我这叫擦边蹭流量,正经拍视频没人看。"
说实话,当我看到这则新闻时,我气得手都在发抖。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偷拍事件,而是赤裸裸的猥亵行为,是对女性尊严的亵渎,是对未成年人的伤害!
谁给了这些人勇气,在公共场所对着陌生女孩的身体按下快门?又是谁给了他们权利,把这些画面配上轻浮文字,发到网上供人围观评头论足?
"擦边球"?"蹭流量"?去你妈的流量!
那个被偷拍的女孩才16岁啊,一个花季少女,现在却因为这段视频在学校成了"焦点人物",她有多害怕你知道吗?
有人会说:"这又不是偷拍隐私部位,有什么大不了的?"
呵,这就是问题所在。很多人认为,只要不拍私密部位,在公共场所拍摄就是合法的,就无可厚非。
放屁!
合法不等于合理,更不等于道德。
从法律上讲,《民法典》明确规定,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何况这还涉及未成年人!
从道德上讲,无论在哪里,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偷拍他人,尤其是女性,都是一种极其恶劣的行为。你凭什么把别人当作你眼中的猎物?
这个24岁的臭小子,3月17日至今共发布视频327个,其中偷拍陌生女性的视频多达43个。他不仅偷拍女性,还在直播中将镜头对准路人,进行近景特写,并不时做出点评。
这是变态行为,赤裸裸的变态!
而更让人发指的是,当他被受害者父亲要求删除视频时,竟然嚣张回应:"删不删看心情"。
这是什么态度?把侵犯他人隐私、伤害他人尊严当成了儿戏?
所幸,这次正义得到了彰显。4月18日,上海警方通报,已对网民薛某处以行政拘留。警方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低俗炒作败坏社会风气的行为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哎,想想太讽刺了。那个偷拍者说自己拍摄女性是为了博取流量,结果最后真的出名了——以被警方抓获的方式。
这种人,活该!一点同情心都不值得有。
从某种意义上说,那些支持、纵容、观看偷拍视频的人,都是共犯。是你们的点赞和观看,给了这些变态继续作恶的动力。
但我想说,今天的处罚还远远不够。
平台审核机制形同虚设,这种涉及未成年人的偷拍视频,竟然能堂而皇之地在平台上存在一个多月,涨粉2000多,甚至还能通过直播继续偷拍路人?平台难道不应该担责吗?
我希望这次事件能给所有人敲响警钟。
给那些想偷拍的人:别以为躲在镜头后就能逃避责任,法律的铁拳迟早会落在你头上。
给那些被偷拍的人:勇敢站出来维权,不要让这些变态逍遥法外。
给各大平台:加强审核机制,别让自己的平台成为变态的温床。
给执法部门:加大对偷拍行为的打击力度,别让法律成为摆设。
最后,我想对那个被偷拍的16岁女孩说:不是你的错,永远不要因此感到羞耻。那些该羞耻的,是偷拍你的人,是评论你的人,是纵容这种行为的平台。
而对于那些还在狡辩"公共场所可以随便拍"的人,我只想说:闭嘴吧!你连最基本的尊重都做不到,还有什么资格谈论权利?
记住,偷拍别人的那一刻,你就已经是个变态了。而变态的下场,就应该像这个24岁的家伙一样——被抓!
没有反转,没有同情,这就是他应得的结局。
你们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