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公安局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林森、吴钒等人
涉恶违法犯线索的通告
根据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统一部署,威远县公安局近期正在侦办以林森、吴钒为首的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现已抓获林森等犯罪嫌疑人19人,并全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弘扬社会正气,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彻底查清林森、吴钒、杨雨冰、刘栖博、刘鹏、古雲予等人的涉恶违法犯罪事实,依法严惩涉恶违法犯罪,铲除恶势力根基,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自即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林森、吴钒、杨雨冰、刘栖博、刘鹏、古雲予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知晓林森、吴钒、杨雨冰、刘栖博、刘鹏、古雲予等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知情人,即日起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
二、凡是遭到林森、吴钒、杨雨冰、刘栖博、刘鹏、古雲予等人不法侵害的受害人请尽快向公安机关控告或提供线索。
三、凡是参与林森、吴钒、杨雨冰、刘栖博、刘鹏、古雲予等人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责令立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动交代违法犯罪事实,争取从宽处理,有立功表现的,将依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罚,逃避公安机关侦查、隐瞒相关犯罪行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处理。
四、凡是涉及包庇、纵容林森、吴钒、杨雨冰、刘栖博、刘鹏、古雲予等人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为林森、吴钒、杨雨冰、刘栖博、刘鹏、古雲予等人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的,主动到相关部门投案自首。
自通告之日起,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林森、吴钒等人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格保密,并保护举报人合法利益,凡提供案件线索,经核查属实的,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窝藏、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威胁恐吓、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将依法严惩。
威远县公安局具体负责接受工作,举报途径:
1.举报电话:张警官:18181622628
叶警官:15182222427
2.举报电子邮箱:1124729958@qq.com
3.来信来访:威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扫黑办(威远县严陵镇二环路北段333号)
特此通告!
附:犯罪嫌疑人照片
犯罪嫌疑人林森
犯罪嫌疑人吴钒
犯罪嫌疑人杨雨冰
犯罪嫌疑人刘栖博
犯罪嫌疑人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