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沧市监处罚﹝2024﹞ZZ026号
处罚机关: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显示2024-04-11
处罚内容 :罚款 1.71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1.71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河北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
违法事实: 当事人明知不得销售乙醇车用汽油以外的油品,仍购进92号高清洁车用汽油对外销售,存在主观故意,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且涉案高清洁车用汽油已部分流入市场,无法追回。
处罚依据 :依据《河北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