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老人偷偷找了后老伴还领了结婚证,但没做婚前财产公证,老人名下有房产,现在怎么办?评论区收到这样一个问题,我觉得有代表性,分析一下。这事既好解决,也不好解决。分几个角度先介绍相关的法律常识。

第一点,就房产来讲,做没做婚前财产公证不重要。
按《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在结婚后仍是个人财产。在诉讼实务中,一方主张某项财产是婚前财产,这一方要负责举证,如果证明不了,那可能就按共同财产来认定了。但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房产证、购房合同、付款手续都能证明是婚前取得的,所以不用担心房产因为结婚没做财产公证就变成共同财产。
第二点,婚前的存款,只要不取出来,从银行的存款时间上也能证明是婚前财产。但如果在结婚后取出,这钱将来还在不在,如果在能不能证明是婚前财产,那就是个问题了。其他动产等财产道理也差不多,看证据。

第三点,老人个人的房产、存款等财产,有权自行处置。再婚后,他可以提前把这些财产给子女,或者立遗嘱去世后给子女。但如果他偏向后老伴,同样也可能提前给后老伴在房产证上加个名,或者立遗嘱把这些财产给后老伴。这一点,决定权在财产所有人。
第四点,如果老人生前没处置个人财产,而且先于后老伴去世,按法定继承,老人的子女和后老伴,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共同继承分割老人去世时留下的遗产,一人一份。
理解了这些规则后,就应该明白问题关键是,再婚后老人在财产方面到底是倾向于自己的孩子,还是倾向于后老伴。要知道老人有再婚自由,领了证人家已经是合法夫妻了,如果子女因此跟老人闹僵了,老人全面倒向后老伴,那子女就被动了。

所以,理智处理,要让老人明白夫妻可以离婚,子女对父母的法定义务切不断,子女才是老人的最终保障。在尊重老人并保障老人老年生活需要,合理处理再婚关系的情况下,让老人保护好自己的财产。站在子女的角度如果能提前控制这些财产更好,控制不了也要时时能了解财产情况,帮老人保护好财产。至于能做到什么程度,就看各家的情况和各自的能力了。
PS:补充一个有关的知识点:如果存在老人的原配去世后遗产未与子女分割的情况,对原配的遗产,子女是有权要求先行分割的。
本文作者:北京杨文战律师,第一届北京网络知名人士联谊会理事,微博十大影响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