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我不要了,留着给你买药吃”,这句看似玩笑却又包含几分认真的话,究竟能否认定为免除债务关系?现实生活中,人们偶尔会因一时激动口不择言,那么,这些情绪上头时的气话,在法律上能作数吗?
近日,密云法院审理了一起双方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产生歧义而引发的案件。
案情介绍
2020年至2021年间,张某雇佣康某担任面点师。期间,张某仅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剩余12400元迟迟未给付。此后数年,康某踏上了艰难的讨薪之路。起初,张某还会以“过段时间就还款”回应安抚,渐渐地开始搪塞敷衍,到最后甚至对康某的消息已读不回。无奈之下,康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立即支付剩余劳务款124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庭审过程中,张某认可拖欠劳务费的事实及金额,但却坚决不同意康某的诉讼请求。对此,他向法庭提交了双方的聊天记录截图作为证据,截图显示康某曾发送语音:“打电话你也不接、发消息你也不回,得了,我认了,这笔钱我也不要了,留着给你全家老少买药吃吧”,同时康某还对他一家老小进行了咒骂。经询问,康某承认确实发送过相关内容,并当庭为自己的不当言论道歉。康某解释道,因自己身患疾病急需用钱,而张某却一直拖欠款项且避而不见,一时冲动才说出气话,现在仍坚持要求张某支付劳务费。
此外,张某表示,已就康某辱骂一事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张某拖欠康某劳务费12400元未给付。故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此后康某是否通过微信语音免除了张某的涉案债务。
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在于意思表示,它是民事主体内心意思的外在呈现。因意思表示不清楚或者不明确发生争议时,需运用解释方法明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对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需综合考量所用语句、相关条款、行为性质与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以此确定意思表示的真实含义。
本案中,拖欠的劳务费系2020年至2021年产生,后康某多次催要,张某不仅未及时给付,还对康某的联系置之不理,这些是康某发送争议微信语音的前置条件。从语音内容来看,康某字里行间充斥着对张某拖延付款和失联行为的愤怒不满。庭审中,康某也明确表示自己是在极度气愤的情况下发送该语音,且目前依然坚持索要该笔劳务费。综合这些因素,“这钱我也不要了”更像是康某一时情急发出的气话,难以认定系免除债务的真实意思表示。
因此,法院对张某的辩解意见不予采信。至于张某主张的康某微信辱骂一事,因已另案处理,本案不再涉及。最终,法院判决张某给付康某劳务费12400元。
法官提示
意思表示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通常情况下内心意思与表示行为应保持一致。但在实际生活中,两者也可能出现偏差。当因意思表示不清楚引发争议时,就需要借助法律解释方法来探寻真实含义。在此提醒大家,在民事交往中,务必理性、真实地表达想法,避免因一时冲动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虽然本案中康某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支持,但其辱骂张某及其家人的行为确实不当。若该行为构成侵权,则张某有权要求康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也警示我们,遇事一定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切不可让有理的维权行为因不恰当的表达方式变成无理之举!
供稿:密云法院
编辑:孙浩淼 刘宇航
审核: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