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将逐渐高端化,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竞争获得

宛丝聊课程 2025-04-11 13:38:44

教育部2021年11月29日发布的《教师法修订草案》对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做出了这样的规定:副高级以上职务应当与岗位设置相结合,考察教师履职的表现,设定相应比例,通过评审等方式竞争性获得。据此可以推断出还未正式颁布实施的新版《教师法》在正式颁布时会将这样的规定加以固化明确,从而形成法律条文。

中小学高级职称包括副高和正高,除了正高职称有国家统一的总量控制以及极少数教师或学校行政领导或教研员能够获得之外,副高级职称就是所有已经获得中级职称教师在职称方面的最高追求了。高级职称相应的较高岗位工资标准和相应的较高身份地位以及能力水平就决定了高级职称评审的条件苛刻和名额限制。

高级职称评审本身所具备的条件苛刻和名额限制让高级职称评审的竞争很激烈,这原本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由于职评过程中存在着包括材料造假、证书失真、人情路线、暗箱操作等等不正之风,这种激烈的竞争渐渐成为了一种不当竞争,最后使得很多不具备高级职称评审必备条件的老师也能评上高级。

这应该是老师们对高级职称评审感到最不满意的地方,有些评上高级职称的教师无论在教育教学的业务能力上还是在教育教学的理论水平上都不及有些没有评上高级职称的教师,这就形成了一种很大的反差,而这样的反差又会造成一种很大的落差,这样的反差和落差也就会让老师们对高级职称评审的初衷产生了怀疑。

教师法对职称评审的这种修订也只是一种框架和提纲式的修订,中级职务不受岗位比例限制,依据规定晋升,这跟修订之前相比有了重大突破;副高级以上职务与岗位设置相结合,设定相应比例,这跟之前相比并没什么不同,这样的修订只是从法律上提供了保障,让依法行事和依法诉求有了法律依据。

至于职称评审的具体细节有没有改变或改变到什么样的程度,这从教师法提供的框架和提纲式的修订中是看不出来的。尽管新版教师法还没有正式颁布实施而且老师们也十分期待,但可以预见的是新版《教师法》对职称评审的修订就是上面说到的框架式修订了,不会超出人社部对职称标准的修订。

人社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其中强调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分系列分专业修订职称评审标准,这也可以算是对职称评审尤其是高级职称评审中存在问题的回应吧。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是这次修订的最大亮点。

通知明确提出2023年6月底前完成各系列评审标准修订工作,2023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标准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解决方案、创新突破、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理论文章、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病历等业绩成果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评,聚焦原创成果和高质量论文,注重评价原创性贡献、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

原创成果、高质量论文、原创性贡献、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等指标是高级职称人才所共有的特质,也是高级职称人才所必需具备的潜质,更是高级职称人才评审和评价的初衷,同样作为高端人才的中小学高级教师也不例外,这也许就是这次修订所要达到的目标。这样说来,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将逐渐高端化,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竞争获得。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