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原民办代课教师的教龄补助所需资金还是要以省级财政统筹为好

宛丝聊课程 2025-04-09 13:38:43

对于原民办代课教师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国家层面早在1997年和2011年两次出台了相应的妥善解决问题的具体指导意见和文件,照理说,解决起来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各省市区只需要依规办事即可,但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原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却是网上的热点话题,看来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到目前为止,全国范围内也只有将近半数省市区实行了直接给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解决措施,实施教龄补助的省市区基本上都是从2011年或2012年开始的,教龄补助标准各地不一样,每教龄8 —26元不等是常见的标准而且随着各地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这样的标准也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

尽管近半数省市区按照相关的政策规定和要求采取了按照每教龄发放教龄补助的措施解决问题,但教龄补助标准基本上都是8元—26元不等且并没有按照执行时所说的今后会根据实际情况而逐步提高,这样的补助标准现如今看来已经是低得不能再低了,逐步提高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标准已是时代和现实的要求。

为什么还有近半数省市区没有采取任何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以及为什么近半数省市区没有与时俱进地逐步提高已经实行的教龄补助标准?实际上要想真正解决问题,主要看各地能否有解决问题的主动意识以及是否有解决问题的经济实力。国家层面的文件出台后,地方毫无疑问会有主动解决问题的意识。

想要解决问题却又不愿或不能拿出解决问题所需要的资金可能是一个很多地方都普遍存在的现象。以山东省为例,山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按教龄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剩余不满一年的教龄按一年计算。发放教龄补助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负责筹措,以县(市、区)财政为主。

同时也明确对于省财政困难县,省财政按50%的比例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补助资金下达,其他县市(市、区)所需资金由市(市、区)解决。山东省是一个经济发达省份,对于财政困难县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所需资金都有这样的规定,那对于经济欠发达的省份来说,发放原民办代课教师的教龄补助所需资金还是要以省级财政统筹为好。

广东省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做法值得其他省市区效仿借鉴,广东省根据教龄分段给原民办代课教师统一标准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具体发放标准:教龄10—19年的,每月700元;20—29年的,每月800元;30年以上的,每月900元;教龄1—9年的,由各地视当地经济状况和实力自行确定,基本上也都是在100—500元之间。

广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是2018年12月底联合正式印发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方案并且省财政厅当年就提前下达了2019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资金预算,此后,每年都是提前下拨下一年度的补助预算资金,广东省各地也都是及时将省财政厅拨付的资金以及地方应担负的比例资金下拨到位并及时发放到原民办代课教师的手中。

在资金省级统筹方面做得比较好的除了广东和山东之外,还有河北。河北给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每教龄每月26元的教龄补助,每年所需资金都是河北省财政厅和教育厅提前下拨省级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预算并要求各地要按规定标准及时支付,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