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6日在江西新余一酒店内,年仅21岁的郭明子服药自杀,留下了寥寥八百余字。每一个字都在挣扎呐喊,每一个字都在竭力求救,每一个字最后也都走向绝望。
在和平年代成长的郭明子,一直以来都是个安静善良的孩子从小就怀揣着保家卫国的志向。他的成长经历和每一个投身军旅的年轻人一样,按部就班地报考了安徽一所士官学校,因为态度认真学习刻苦年年在学校都能拿到奖学金,还考取了航海证。毕业后于2024年3月25日迈入了梦寐以求的江苏南通新兵连的大门,开启了实习生涯。然而郭明子及其家人却未曾料到,辕门一入深似海此段经历却成为了郭明子无法承受之重,从此天人永隔。
据郭明子家属回忆,2024年5月19日上午,此时郭明子入营两个月,他给家人打来电话,声音中满是压抑与痛苦,倾诉自己压力大、时常控制不住想哭。当时在一旁的指导员通过电话询问家属,孩子读高中时是否患过抑郁症,并表示孩子当前心理状况欠佳,但身体状况还算正常。郭明子的父亲回应称,孩子高中时因学习紧张有些焦虑是正常的,不认为患有抑郁症。
直到事发后查看郭明子的手机,看到5月19日他与班长的聊天记录,家人才惊觉那时的他已然出现了严重的症状反应。当时的郭明子不禁状态极差、头昏脑胀,还会不受控制地悲伤掉眼泪。排长和指导员找他谈话告知要处分,可他因状态不佳完全无法理解谈话内容。他一心只想开药控制症状,强烈渴望活下去,身体和精神却每况愈下,浑身乏力,努力恢复却力不从心。他向班长表示,不想再回到 “活死人” 状态,哪怕接受处分,只求摆脱病症,还提到若无法去精神科,去脑科开神经衰弱的药也行。而这些,家属此前一无所知。
在郭明子的遗书里,清晰记录着郭明子在部队的艰难处境,他不断遭受班长龙某、排长、指导员以及室友杨某的指责和压力。指导员作为心理工作的重要负责人,不仅未能给予应有的关怀,在郭明子表达自身状况向外呼救时,仍高高在上地施压审问,没有丝毫的安慰和理解。一起生活的室友从班长那得知郭明子有抑郁倾向后,不仅没有关注照看给予关心,反而当天就当着全班其他人的面,直接质问郭明子是否患有抑郁,给郭明子本就脆弱的心理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和伤害。
此后,室友杨某还变本加厉,在一次拉练时间,当着全班的面辱骂郭明子,称其退伍后只能去卖保险,甚至自言自语喊着让班长龙某把尖锐物品收起来,怕被郭明子捅死,这样的当众辱骂持续了长达十几分钟,对一个抑郁症患者带来的伤害是无法估计的。平日里,室友杨某也不放过任何机会,见缝插针地对郭明子阴阳怪气。这些言语伤害如同重锤,不断刺激并加重着郭明子的心理症状。
起初,郭明子本不打算退兵,然而部队方面一开始不相信他患有抑郁症,未给予治疗。后来发现他有心理问题后,不是积极解决,而是怕出事便劝郭明子给父母打电话要求退兵,同时对他进行审问、辱骂,训练量反而增加。郭明子在遗书里提及“为了他们的安全自我了结”,结合其经历可知,他是在难以承受高强度训练与精神压力的双重折磨下,为求自救才无奈申请退兵。
5月20日,指导员再次与郭父通话,称郭明子多次申请退兵,询问家长是否同意,却在整个过程只字未提郭明子身体已出现抑郁的症状反应。当郭父询问不同意退兵有什么后果时,指导员表示不同意退兵一旦下连队,之后再想退兵就会按逃兵处理,影响孩子一生,劝郭父最好同意退兵。郭父在这种情况下口头同意了,而指导员自始至终都没有提及郭明子患病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这位指导员持有心理学毕业证书,从专业角度来讲,他理应知晓郭明子当时的患病状况。
5月21日上午9点多,郭父考虑到孩子运动能力稍差,训练成绩不太理想,以为其只是产生焦虑情绪,便给指导员发信息,希望能让孩子去买点药。指导员回电称,他们采用的是科学带兵方式,训练运动方法科学合理,不需要吃药。当晚九点多,郭父又致电指导员,表示经过考虑不同意孩子退兵,并几乎哀求了近十遍,希望能与孩子通话。但指导员却以之前郭父同意退兵为由拒绝了他的请求,并且依旧没有提及孩子患病的情况。
从5月19日到5月21日,仅仅三天时间,5月22日,部队以郭明子自愿退兵为由,将他退回了安徽人武部。若不是后来发现5月19日郭明子与班长的聊天记录,家属根本不会知道那时郭明子已经出现抑郁症症状,而在整个退兵过程中,部队方面仅仅表示郭明子身体尚可、心理状况欠佳,却始终未提及他可能患有抑郁症状。
退兵回到家乡后,郭明子在家人陪同下前往江西新余北湖医院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报告明确显示,郭明子患有重度抑郁症。
然而,悲剧并未就此停止。2024年9月26日,郭明子在新余四季云顶酒店选择服毒自杀。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经刑侦大队仔细勘查,现场未发现任何血迹及打斗痕迹,郭明子身上也无外伤,法医经过初步勘察,判定其系服用随身所带药物死亡,排除他杀可能。在郭明子的手机备忘录中,留下了他关于在部队经历的详细自述,字里行间充满了痛苦、绝望以及轻生的想法。郭明子在遗书中提到,按照流程部队应该治好他的病再退兵,而不是如此迅速地将他退回。他申请退兵实际上是因为患病后得不到关怀与正规治疗,还遭受了语言伤害。如果当时指导员能告知家属他患病的情况,家属一定会强烈要求部队带孩子治病。
郭明子自杀后,其家属陷入了极度的悲痛之中。由于家属中的一方曾在2022年得过脑梗,且此时新兵连已经撤离,他们完全不知该向何处反映情况。经过多方打听,才得知可以向北京海警总队纪委监察室反映此事。2024年11月,家属怀着一丝希望,将相关材料寄往北京海警总队纪委监察室。随后,北京海警总队纪委监察室委托当地派出两名警官前往新余展开调查。调查过程持续了一周,期间警方起初表示,郭明子的诊断报告仅能表明他存在抑郁症状,无法确凿证明其一定患有抑郁症。而后又声称,现有证据无法证明郭明子在部队期间受到了虐待,因此难以对涉事人员进行处分。但家属认为,即便不能认定为虐待,部队相关人员也存在明显的失职行为。郭明子曾在微信上明确向班长龙某反映自己的情况,然而,他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心理安慰与疏导,部队也没有及时带他前往正规医院进行治疗,反而迅速将他退兵。在退兵前后,郭明子还遭受了更多的打压与辱骂,这些经历与他的死亡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因果关系,部队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另外,作为新兵连上级单位的浙江海警支队,在事件发生后,没有给予家属任何形式的人道主义经济补偿,这让悲痛中的家属更加寒心。
家属多次拨打北京海警总队纪委监察室马警官的电话,试图了解调查进展,然而电话始终未得到回应,去年也向武警总队纪委监委进行实名举报,明确要求追究指导员、班长龙某、排长、室友杨某四人的责任,并强烈期望相关部门能够深入调查此事,为死者郭明子及其家属讨回一个公道,也未得到回应。
郭父进一步补充材料。去年已寄材料包括死亡证明、公安接处警登记表、遗书、举报人身份证复印件、病情诊断报告,此次补充材料中,病历详细记载郭明子当时状态,明确诊断为重度抑郁。而上述5月19日的聊天记录,表明郭明子当时已出现抑郁患病症状,精神状态极差,无法正常训练,几乎是哀求能去看病、拿药、减训练量,但班长龙某、排长,特别是指导员都不相信,还以处分威胁他。郭明子在部队的经历在其遗书中有详细描述,这导致他回家后三个月都无法抹去心中阴影,最终走上不归路。
郭父还表示,自己事后查阅《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新兵自批准入伍之日起,至到达新兵训练机构或部队后45日内,受伤或者患病的,军队医疗机构应给予免费治疗。他认为班长龙某、排长、指导员作为直接领导,就算没有虐待行为,起码存在失职之责。他们既未对郭明子进行心理疏导,也没带其去医院接受正规治疗,而是草率地将孩子送回家,正如孩子遗书中所说“怕沾事就光速扔出来”。他提及一位团级干部退下来的同学,曾带患抑郁的新兵到正规医院治疗后,新兵如今状况良好,对比之下更凸显此次事件中部队处理方式的失职。郭父希望部队能从中吸取教训,避免悲剧重演,同时认为浙江海警支队作为管理方,应承担连带责任,给予人道主义补偿。
郭明子的离世给家庭带来了毁灭性打击。九十多岁的奶奶得知消息后割腕自杀,母亲终日以泪洗面,父亲2022年患过腔隙脑梗塞,自儿子走后心情低落。这个曾经幸福的家庭几乎濒临破碎,心中的痛苦常人难以体会。郭父跪求相关领导能为其做主,对郭明子的死亡给予合理处理,包括公正认定涉事人员责任并给予相应惩处,以及给予家属合理的经济补偿与精神慰藉。
这起事件不仅关乎一个家庭的破碎,更牵扯到部队管理、心理关怀等诸多层面,在社会各界引发强烈反响。公众期待相关部门能秉持公正、严肃的态度深入调查,回应家属合理诉求,给逝去的生命以告慰,给悲痛的家属以安抚,也给社会大众一个清晰明确的交代。
部队霸凌欺凌,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