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范仲淹,我们就会想起他的千古名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范仲淹不仅是大政治家,是北宋中期庆历新政的领袖人物;也是大军事家,曾戍边西北,担任统帅,抵御西夏;同时他还是杰出的思想家、文学家、教育家,是北宋儒学复兴运动的积极倡导者和参与者。在他的晚年,范仲淹在家乡苏州兴办“义庄”,开创了一种宗族慈善的新型组织形式;后世士大夫纷纷仿效,从而形成了古代中国社会的一种风尚。
什么叫“义庄”呢?
用直白的话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个大宗族中,有的富、有的穷,有的混得好、有的混得差,混得好的、富有的就拿出钱来办“义庄”,赈济族人。
我们都知道,范仲淹幼年丧父,母亲改嫁,他苦读及第,历任地方和中央军政要职,一度官至参知政事,相当于副宰相。
1049年,北宋皇祐元年,六十岁的范仲淹以自己的官俸收入,在苏州长洲、吴县等地购置良田千余亩,将每年所得租米和收入用来助济宗族,并兴办义学,设立义宅,这就是“范氏义庄”。
关于兴办义庄的缘由,据《范仲淹史料新编》记载,范仲淹曾对人说起:“吴中宗族甚众,于吾故有亲疏,然吾祖宗视之,则均是子孙,固无亲疏也,吾安得不恤其饥寒哉。且自祖宗来积德百年,始发于吾,得至大官。若贵富而不恤宗族,何颜以入家庙。”表达了显贵不忘本,饮水思源,回馈宗族的愿望。
当然,在范仲淹之前,就有不少发达的士大夫以经济资助族人,开办义塾等;但直到范仲淹的“义庄”,才形成了一个正规、完整的模式。
“范氏义庄”有哪些特点呢?
第一,它是一个由义田、义学和义宅构成的完整的福利慈善体系。义田是为族人提供福利的物质资源,范仲淹捐置了千余亩,其后世子孙又不断扩充。义田的福利普及到范氏宗族成员中的每一个人,乃至宗族以外的乡邻。
在义田的基础上,又设置义学,为族内子弟提供接受教育的机会,可以视为是对族人精神上的救济。
义宅则是对族内鳏、寡、孤独、废疾者进行收养和安置的场所,类似于我们今天的福利院。可见其整个救助体系是十分完善的。
第二,“范氏义庄”制定了详实的制度规定和管理机制。比如,在范仲淹制定的《义庄规矩》中,就详细规定了:每房五岁以上男女,计口每天给米一升;冬衣每口一匹,五至十岁给半匹;族人嫁娶,可得钱二三十贯,尊长丧葬可得钱十五至二十五贯;等等。
同时设立专门负责管理人员,以及管理义庄户籍、出纳救济物品、登记备案等人员。这些人员一般都是由族人推举出来的,道德信誉得到公认的人;并且他们的履职情况需要十六房族人来考核,只有考核合格,十六房各个出具保名实状,义庄管理人员才能如数领取他们的薪酬,如果考核不合格,则会被扣除薪酬的一部分。可见整个管理机构和机制是比较完善的。
顺便提一句,范氏义庄赈济保障的广泛性是比较罕见的,在范氏义庄以后设立的义庄中,绝大多数都做不到赈济整个宗族的所有成员,而只能赈济贫穷、孤寡、残疾的族人。
第三,范氏义庄不仅是族人领取福利、获得助济之所,也是族人子弟上义塾,族人参与祭祖活动的场所。在这样的安排下,义庄实际上成为了当时宗族活动的中心,凝聚族人向心之所在。
在《义庄规矩》中,就有这样一条规定:“诸房闻不肖子弟因犯私罪听赎者,罚本名月米一年,再犯者除籍,永不支米。除籍之后,长恶不悛,为宗族乡善良之害者,诸房具申文正位,当斟酌情况,控告官府,乞与移乡,以为子弟玷辱门户者之戒。”这就是以《义庄规矩》中的行为规范为族人的行为准则,可见义庄对族人还发挥着教化和约束的作用。
总之,范氏义庄作为一个古代民间社会自发的福利组织,基本具备了现代社会福利组织的完备性,在当时的社会发展阶段,可以说是专业化标准很高的救济机构了,殊为难得!
自范仲淹创建义庄后,又经其后世几代人的经营和完善,范氏义庄成为了显达士大夫们争相效仿的榜样,逐渐演变成了古代社会的一种基层组织。
其敬宗收族、维护子孙生存、发展宗族教育、延续祖宗血脉的功能,也得到了当时及后世的广泛认同。
或许今天,对我们的社会建设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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