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了,被咨询最多的是三个热点问题是:工资、年终奖税前扣除问题;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加计扣除问题;设备、器具等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问题。今天就逐一梳理解答。
年底计提的年终奖在次年发放,是否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钱力咨询公司2024年12月份预提100万元年终奖,预计在2025年5月31日前(2024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前)实际发放80万元,会计人员疑问:2024年所得税税前列支费用金额是多少?
先看税法政策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政策规定,上年度预提的工资,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实际发放的,可以税前扣除。钱力咨询公司预提了100万元年终奖实际发放80万元,所以在2024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税前列支80万元,需要纳税调增20万元(已计提未实际发放的部分)。发放的年终奖,也需要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去年年终奖在实际发放的次月,申报个税。
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与其他优惠政策是否可以叠加享受?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该优惠政策是否可以与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使用?
先看税法政策的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二条规定,前期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得叠加享受,限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
高新技术企业税率15%,是属于降低税率类优惠政策;研发加计扣除属于降低税基类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政策与研发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享受。比如钱力生产制造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年度研发支出1,500万元,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不考虑研发支出扣减前),钱力生产制造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000-1,500)×15%=75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政策,与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是否可以叠加使用?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是阶段性的过渡期优惠政策,不能与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叠加享受。如果钱力生产制造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又符合小微企业政策,只能享受一种最有利的优惠政策。绝大多数企业会选择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如何享受一次税前扣除?
先看政策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规定,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如何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购进的固定资产,是房屋、建筑物以外设备、器具。比如生产设备、汽车等。新购进的设备、器具,不一定是购置“新的”固定资产,二手的也可以享受政策;享受时间,从固定资产折旧的次月开始;比如2024年12月购进的固定资产,只能在2025年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当年未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以后年度不得变更;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确定单位价值;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单位价值。会计处理可以与税法一次性扣除不一致。会计核算是否采取一次性扣除,都不影响企业所得税申报时的一次性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