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管晏列传》讲:“生我养我者父母,舍命可报。生我未养我,断指可报。未生我而养我,何以为报。”但在我国古代,民间的规矩是这样的:对于混账父母,子女只需下跪叩拜三次,即可还恩。
父母有养育子女、爱护子女、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则有孝顺父母、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慈子孝,父母之爱与子女之孝是相互的,单方面的父母之爱或子女之孝是不合时宜的,也是不能长久的。每个人都有决定自己生活和命运的权力,父母没有权力决定子女的生活和命运。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父母太过强势,是子女恋爱婚姻自由的最大敌人,并成为子女的一生之敌,何苦呢?
愚孝是造成很多中国人和家庭痛苦的根源。赡养父母,孝顺父母是为人子女的应尽义务,同时,孝道也应建立在力所能及的基础之上,子女有权拒绝父母无理的过分的超出自身实际能力的要求,有权拒绝道德绑架、亲情绑架。没经他人事,莫劝他人善。
喜欢干涉子女生活,溺爱孩子,自私自利,厚此薄彼,重男轻女,不明事理,不懂阴阳之道,喜欢搞道德绑架、亲情绑架的老人,不但不是家里一宝,反而是祸害。
人都是相互的,爱是相互的,恨也是相互的。权责利要相一致,一味地索取或一味地给予都是行不通的。父慈子孝,父母对子女的关爱与子女对父母的孝顺是相互的,是对等的,单方面的索取或奉献都是不公平的,也是难以长久的。
世上不仅有脑子拎不清的啃老族、赌棍、酒鬼、妈宝男、妈宝女、愚孝男、愚孝女,还有缺乏智慧、不明事理的父母,会对脑子拎不清的子女的恋爱婚姻家庭造成毁灭性的打击。那些看起来最爱你的人,到最后回过头来想一想,这才发现,他们恰恰是害你最深最重的人。
亚里斯多德说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我说我爱我亲人我更爱理智。要帮亲更要帮理,不能无原则地一味被亲情所绑架。
不管是父母子女关系、恋爱关系、夫妻关系、婆媳关系,还是与其他的亲戚、朋友、同学、同事之间的关系,处理人际关系的总原则是,要以我为主,要以维护好自己的合情合理合法的权益为前提。这个原则非常重要。做人必须要有主见,自己的命运自己掌握,自己的事自己做主,自己对自己负责,决不可以让别人来当你的家做你的主,不能由别人来决定你的命运,哪怕是父母也不行。
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生活是自己过的,任何人没法代替你过,没法承担事情的后果,没法承包你的命运。别人的嘴,你管不着,也管不了。别人都是吃瓜群众,说不说由他,听不听在你,别人并没有把刀架在你的脖子上,非要听他的不可,因此,别人无需对他的话负责,出了事情,你也不要去责怪别人,都是自己的错。太在意别人的观点和评价是人性中的一大弱点。每个人都要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做自己的主人,不能处于被动地位,不可以让别人牵着鼻子走,不要死要面子活受罪。
娘家也好,婆家也罢,都不如自己有个家。
时代早已发生变化,父母也要与时俱进,不断成长。成年子女有恋爱婚姻的自由,父母因为社会阅历丰富,及时给子女提出建议是对的,但要适可而止,不应该也无权干涉子女的恋爱自由、婚姻自由和家庭事务。不是成年子女离不开父母,而是父母离不开成年子女。父母亲人的职责是分析利弊得失,提出合理化建议,采不采纳则是当事人的权利。当事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通盘考虑后作出决定,自己的事自己负责,由此而产生的后果,无论对错成败,也都应该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与他人无关,不能怨天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