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孩怀孕2个月被分手,跳河自杀后家人索赔128万

雪峰说法 2023-08-26 11:56:09

浙江绍兴,女子恋爱2个月时怀孕,后因性格问题与男友闹矛盾,男方家人也不同意两人在一起,男子提出分手并商量流产,女子挽回无果后跳河自杀,家人向男方索赔128万,男子:她是自杀,关我何事?

(案例来源:新闻报道,人物均为化名)

陈哲是绍兴诸暨人,家里经济条件比较优越,后经人介绍认识李韵,对年轻漂亮、身材姣好的她很有好感,便向李韵展开追求。

两人郎财女貌,很快走到一起,李韵在泰国做民宿生意,只有周末才会偶尔回国,这段异地恋两人谈得颇为辛苦。

恋爱2个月时,李韵发现自己怀孕,便找来陈哲商量,陈哲实际上还没做好结婚准备,内心有些推脱之意,不过他还是带着李韵去见了自己父母。

陈哲父母见多识广,对家庭条件一般的李韵不是很满意,对李韵的工作更是诟病不已,认为前景不好,父母更希望儿子找个老师或者医生当老婆,这样以后更稳定些。

这次见面看起来平淡无奇,实际上却暗流涌动,李韵离开后父母就把担忧全告诉陈哲,陈哲也觉得父母所说颇有道理。

之后的交往过程中,陈哲发现两个人性格也不合适,李韵实际上比较任性,一开始交往看不出来,时间一长他不想处处忍让,两人渐渐争吵不断。

2019年8月初,此时李韵已经怀孕2个月,陈哲考虑到感情不和以及家人不同意,主动提出分手,李韵表示同意,两人还商量流产的事情。

几天后,李韵觉得流产对自己身体伤害较大,同时也割舍不下这段感情,便于8月10日打电话给陈哲想复合,陈哲此时正在和朋友喝酒,当即予以拒绝。

之后,陈哲和朋友一起去网吧打游戏,两人一起回家时,看到李韵的车停在路边,于是陈哲走过去,此时李韵正站在桥上,双手靠在栏杆望着江面。

陈哲见李韵情绪不对,便停下来和她聊天,劝她放下这段感情,可李韵丝毫听不进去,5分钟后,陈哲有些不耐烦,便准备自行开车回家。

和李韵的聊天过程中,陈哲听出李韵有自杀的想法,不过他以为李韵只是以此威胁,没有过多理会,朋友建议陈哲再劝劝李韵,陈哲置之不理。

随后陈哲开车回家,只留李韵一个人在大桥上,陈哲朋友有些放心不下,便在一旁守候,陈哲刚回家准备躺下睡觉,就接到朋友的电话。

朋友告诉他,李韵已经跳江,这个消息让陈哲亡魂大冒,他以为对方只是一哭二闹三上吊,没想到竟然是来真的,于是赶紧拨打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

警车和救护车相继赶到,搜救人员从冰冷的河水中,将李韵打捞上岸,此时她已是一具冰冷的尸体,陈哲和朋友一起被带回派出所问话。

根据现场情况,警方可以判断此案并非他杀,陈哲和朋友的笔录显示,李韵在和陈哲聊天时有寻死的意思,且陈哲劝说无果离开时,李韵情绪没有任何好转。

事发以后,李韵家人悲痛不已,誓要陈哲为此付出代价,陈哲父亲见对方可怜,在当地调解委员会调解下,与李韵姐姐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载明,陈哲愿主动赔偿李韵家人29万元,李韵家人自愿放弃追究陈哲的刑事和民事责任,且保证无其他近亲属再主张任何权利。

本以为此事就此结束,可之后又再起波折,不久后陈哲父亲因病去世,母亲突然失踪,李韵家人的29万迟迟得不到赔偿。

陈哲认为调解书非他本人签署,父亲签字未取得他授权,因此拒不认可调解书,李韵姐姐直接将陈哲告到法院,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28万元。

法庭上,陈哲态度坚决,他觉得自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并给出2点辩解理由:

李韵是自杀身亡,身为一个成年人,这是她自行选择的结果,和其他人无关,且自己已劝解5分钟,尽到道德义务。

2.恋人之间不同于家人,自己对李韵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仅仅是道德上有愧,且事发时两人已经分手,自己更无需对李韵之死负责。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

本案是典型的生命权纠纷,陈哲是否需要赔偿,主要看是否符合侵权行为要件。

从客观情况看,李韵是自杀身亡,但自杀行为有诱因,与陈哲的恋爱关系破灭,未婚怀孕带来的羞耻,都是自杀诱因之一。

虽然从身份关系上,陈哲没有法律救助义务,但陈哲明知李韵情绪不稳定,作为曾经的男友,在女友求复合未果,又表露出轻生之意时径直离去,可认为具有过错。

当然,李韵自杀也有较大过错,需承担主要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据此,一审法院认定,陈哲需负25%赔偿责任,判决赔偿李韵家人各项损失32万元,陈哲不服上诉,认为自己不具有法律义务。

二审法院认为,陈哲明知李韵情绪低落、有自杀倾向,且有巨大现实危险,在拒绝复合后,劝解5分钟未果便选择离开,未尽到相应义务,对李韵死亡具有过错,应承担25%赔偿责任。

故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案件告一段落,对此,你怎么看?

1 阅读:1333
评论列表
  • 2023-09-02 17:01

    出来混都要还的,想白嫖吗?

    重拾-快乐 回复:
    白嫖的含义搞懂了吗?
  • 2023-09-03 01:41

    一尸两命,肚子里那个很凶的,马上报应到父母头上了,这辈子这男的估计要被缠上了

    大河滔滔 回复:
    肚子里没出生不算法律意义上的人。
    冲锋陷阵 回复:
    保险公司不是,你是啊
  • 2023-09-01 17:06

    活该,一个女孩不自重,谈恋爱就直接同居,自己的错,还怪到别人了?现在的女孩都是怎么了?都是西方性自由的影响,中国不是西方,你既然作了决定,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男孩不应承担责任。

    淘气小猫咪 回复:
    活该,一个男孩不自重,谈恋爱就直接同居,还让别人怀孕,已经对别人身体造成伤害,还想不赔钱?
  • 2023-09-05 16:46

    25的赔偿责任,一条命多少钱怎么计算的,发现就算同一个地方,命的价钱也是法官算的都不一样

  • 2023-08-31 17:21

    玩过了就想抛弃?什么东西,人渣。

    炎黄子孙唐氏 回复:
    以前离婚是绿本现在也是红本了。完全变了。
    炎黄子孙唐氏 回复:
    正常恋爱,正常分手。这都有错?谈个恋爱就必须结婚吗?以前可能是。现在时代变了。结了婚随时都有离婚的风险。以前结婚基本是一辈子。现在风气不对了。都以离婚为荣,抖音上有人天天晒离婚证。
  • 2023-09-08 12:27

    正常恋爱,正常分手。这都有错?谈个恋爱就必须结婚吗?以前可能是。现在时代变了。结了婚随时都有离婚的风险。以前结婚基本是一辈子。现在风气不对了。都以离婚为荣,抖音上有人天天晒离婚证。说白了人家男方条件好。要是我们这些打工仔。早被人家踢了。

  • 2023-09-05 19:09

    恋爱两个月就怀孕怪谁呢

雪峰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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