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婚宴或者请客,宾客上桌前先签生死状,不签就不上酒,切记!

博学垚远啊 2025-01-11 05:14:35
事件背景陕西富县辛某参加同学婚礼,醉酒后被其堂哥送回家,在家睡觉长达12小时无人精心看管,待辛某父亲发现时,辛某已经死亡。辛某家属将辛某同学和同桌的四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38万。法院审理结果是:和辛某同桌的四人和辛某并不认识,也没有劝酒,因此不承担责任,被告任某作为婚宴主家,虽然在辛某醉酒后委托其堂哥将辛某送回家,并未向其家人告知其醉酒具体情况,未尽到合理的注意及照顾义务,被告任某应承担10%的责任,赔偿辛某13.8万元。

如此断案完全有悖于中华民族的公序良俗,饮酒过量死亡除强行灌酒、恶意劝酒之外,酗酒人责任自负与他人无干。如果是别人劝酒灌酒,承担一点责任是应该的,如果是他主动的,让别人承担10%的责任是冤枉的,特别是让东家承担责任,更没有道理。我觉得辛某的死亡,家属的责任最大,回家睡觉后,一家冷漠的家人,竟然12小时没人照顾,我们这都是拿热毛巾换着擦脸擦额头,直到正常才敢放心。

现在的法院在判民事案件时,往往从感情上偏向于死者及弱势群体,但从法律条款上的角度来说并不一定公证。比如此案例,作为婚宴的主人,宴席中提供酒水是人之常情,也不违反任何法律。作为赴宴的客人,只能自已根据自已的酒量来控制自己饮酒,哪里需要办宴席的主人或不认识的同桌旁人来劝诫“少喝酒”之类的话?宴席上喝酒的人不少,办酒席的主人又哪里能够将亲自每个喝酒的人送回家并加以照顾?这是不可能做到,也是违反常理的事情。

最后我想说国家法律需要完善,不能谁死谁有理,导致讹诈现象频出,有枣没枣告一告,有这些判决的先例,导致人的道德沦丧,世风日下,专家们应该研究研究怎么杜绝这类讹诈现象才是,还人间正义。以后甭管什么宴席。只要上酒的桌子,一律拿台卡写上:饮酒随意不强求,依自身条件适度饮酒身体力行,不敬酒不劝酒。生死有命,与主家及各位宾客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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